根据《广东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粤教助〔2023〕2号)、《广州工商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实施办法(第二次修订)》(广工商发〔2025〕155号)等文件精神,2026年3月学校启动了2025-2026学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参与学生共计2574名。整项认定工作遵循客观、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严格经过学生个人申请、班级评议、学院审核与交叉互评、学院党政联席会审议及学生处复核等多重程序,现拟认定2331名学生符合认定条件,其中特别困难等级1094名,困难等级310名,一般困难等级927名,现将初审名单进行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
本次公示期为2026年4月1日至2026年4月8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若对认定结果有异议,均须以实名方式,通过电话、面谈或书面形式向学生处提交具体材料并反映真实情况。
办公地点:办公楼203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花都校区)、办公楼305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三水校区);
联系人:列老师、林老师
办公电话:020-86928305;0757-88311673;
邮箱:3150519397@qq.com
公示若无异议,学生处将按程序把名单上报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学生处
2026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