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广东省高等学校奖学助学工作专业委员会《关于评选2025年度广东省高校学生资助先进工作者的通知》(粤奖助委〔2026〕1号),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学校将组织开展2025年度广东省高校学生资助先进工作者评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学生资助工作者,主要包括基层一线辅导员、校院两级直接从事学生资助工作的管理干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基层一线辅导员。
二、推荐名额
我校可推荐3名。
三、评选条件
(一)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资助政策,热爱学生资助事业,勤奋敬业,无违纪违规问题。
(二)熟悉掌握各项学生资助政策,业务能力强,坚持工作原则和标准,较好地完成本单位学生资助工作任务并取得突出成绩。
(三)勤于钻研,在推动学生资助工作规范化、精细化管理,推进资助育人、提升资助工作水平方面成绩突出。
(四)截至2026年3月9日,从事学生资助工作时间满2年以上,有突出业绩,受到师生充分肯定和好评。
(五)注重理论研究,在正规刊物发表有关学生资助方面论文或承担校级以上课题的,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
四、评选程序
(一)个人申报:符合条件的学生资助工作者均可申报。
(二)各单位评选推荐:每个单位可推荐1人。各单位要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积极组织本单位符合条件的学生资助工作人员进行申报,并在本单位范围内组织初评,评选结果需经本单位领导班子会(二级学院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后,通过本单位官网在单位范围内公示3天,并按时报送材料至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三)学校评审推荐:学校学生处组织对各单位推荐人员进行评审,评委由学生处领导、二级学院主管学生工作的副院长、学生处各中心主任组成,评选出学校推荐人选,通过学生处网站在全校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学校党政联席会审定,确定最终推荐人选报送上级。
(四)组织评审:由省教育厅基建财务处(学生助学工作办公室)会同专委会组成专家评审委员会对参评候选人进行评审,评选结果将在“广东省高校奖助学群”公示五个工作日,最终确定拟获奖对象并颁发证书。
五、材料报送及要求
(一)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精心组织好申报和推荐工作。要面向基层、面向一线,坚持实事求是、优中选优的原则,确保推荐质量。
(二)各单位要把评选工作与彰显学生资助工作成效、凝聚资助事业发展共识、提高社会各界对资助事业关注度结合起来,进一步引导广大资助工作者努力营造学先进、赶先进,作贡献、当表率的良好氛围。
(三)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评选名额确定推荐对象,于2026年3月9日12:00前将以下材料送至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1.《2025年度广东省高校学生资助先进工作者推荐表》(附件1)、《2025年度广东省高校学生资助先进工作者汇总表》(附件2)。(可编辑电子版,签字、盖章PDF扫描件)
2.推荐对象个人简介(限200字内,word文档),内容包括姓名、性别、籍贯、参加工作年月、现任职单位、主要先进事迹及感言等。(可编辑电子版、PDF版)
3.个人生活近照(电子版)一张,JPG 或 PNG 格式,大小不超过2M。个人获奖证书、发表论文或承担课题等佐证材料PDF扫描件。
4.各单位推荐人员在本单位官网公示截图PDF版,本单位领导班子会(二级学院党政联席会)审议结果佐证PDF版。
以上材料电子版按单位统一打包发送至邮箱3150519397@qq.com(邮件主题命名为:单位名称+2025省高校学生资助先进工作者)。
附件:1.2025年度广东省高校学生资助先进工作者推荐表
2.2025年度广东省高校学生资助先进工作者汇总表
学生处
2026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