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高等学校奖学助学工作专业委员会《关于评选2025年度广东省高校学生资助先进工作者的通知》(粤奖助委〔2026〕1号),经个人申报,学院(单位)评选推荐,学生处处长、副处长,原各二级学院分管学生工作副院长,学生处各中心主任组成评委评选,拟评选出苏建贤、汪玲、梁家华三名同志作为学校推荐候选人参加“2025年度广东省高校学生资助先进工作者”评选,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3月12日-3月16日。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领导审批,审批通过后按要求将推荐候选人材料报送上级。
公示期内对推荐结果有异议,请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向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反映,反映情况须提供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且有真实的证据材料。
办公地点:办公楼203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花都校区)、办公楼305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三水校区);
办公电话:020-86928305、0757-88311673;
联系人:林老师、朱老师。
学生处
2026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