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财政厅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广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粤财规〔2021〕1号)、《广东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粤教助〔2023〕2号)、《广州工商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实施办法(修订)》(广工商发〔2024〕6号)等文件精神,2025年9月学校启动了2025-2026学年秋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参与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学生共2468人。依据客观、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经学生本人申请、班级评议小组民主评议、学院认定工作组审核、学院交叉互评、学院党政联席会审议,学生处复核,最终确定符合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条件的学生共2228人,其中特别困难等级1043人,困难等级297人,一般困难等级888人,现将学校2025-2026学年秋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初审名单进行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5年10月17日至2025年10月23日。公示期间,对评审结果有异议者,可以通过电话、来访或书信等形式向学生处反映,反映者需提供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且有真实的证据材料。
办公地点:办公楼203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花都校区)、办公楼305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三水校区);
办公电话:020-86928305;0757-88311673;
联系人:列老师、朱老师、林老师、李老师
附件:广州工商学院2025-2026学年秋季学期家庭困难学生认定初审名单(公示)
学生处
2025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