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广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粤财规〔2021〕1号)、《广州工商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广工商发〔2023〕32号)等文件要求,落实我省“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专项资助政策”,帮助我校2025年家庭经济困难新生解决实际困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我校2025年广东省户籍家庭经济困难普高批次本专科新生。
二、资助原则
同时符合“南粤扶残助学工程”、“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新生资助”条件的学生,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只享受其中一项政策,不同时重复享受其他政策资助。
三、资助标准和名额
(一)资助标准:新生资助标准为6000元/人,一次性发放资助金额。
(二)资助名额:共资助16人。
四、名额安排
根据前期摸排各学院的困难学生实际情况,工学院等四个学院具有符合专项资助条件的新生,现根据相关学院新生的人数比例分配如下:

五、申请条件
(一)广东省户籍2025级本专科新生;
(二)因家庭经济困难,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不足以缴纳第一学年学费;
(三)民政部门认定的孤残学生、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城乡低保家庭子女和低收入家庭子女,以及受灾情影响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此项新生资助。
(四)申请学生必须通过家庭经济困难认定。
六、申请程序
(一)学生申请。(9月17日-9月19日)
请符合条件的学生按要求准备好申请材料,填写《广东省2025年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专项资金申请表(省内高校)》(附件1),一式两份,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
(二)各学院评审与公示。(9月22日-9月25日)
各学院收集并审核申请学生的材料:原建档立卡贫困户《扶贫手册》、低保证、特困供养人员证明、孤儿证明、低收入证、残疾证、烈士子女证明、优抚家庭证明、特困职工家庭证明复印件,以及学生提交的《广东省2025年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专项资金申请表(省内高校)》(附件1),对申请学生进行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在学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
(三)学校审核与公示。(9月29日-10月15日)
学校对各学院上报的名单进行审核,对符合申请条件并通过审核的拟受助学生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公示7个工作日。
(四)学校上报。(10月16日-10月18日)
经学校公示无异议后,有关材料将上报省教育厅,按规定程序和标准给予资助。
七、材料报送要求
(一)报送材料
1.《广东省2025年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专项资金申请表(省内高校)》(附件1)。
2.《广州工商学院2025年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情况表》(附件2)。
3.申请学生辅助证明材料复印件,复印件需有“与原件相符”字样、审核人签字、学院加盖公章。
(二)报送时间及要求
1.《广东省2025年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专项资金申请表(省内高校)》(附件1)及《2025年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情况表》(附件2)的纸质版材料,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后,于9月26日上午10点前统一报送至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同时,请将以上材料的PDF签字盖章扫描版发送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邮箱。
2.《2025年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情况表》(附件2)可编辑电子版以学院为单位发送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邮箱。
3.逾期不交视为放弃,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不再催交、接收材料;审核不通过者,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申请材料退回学院。
八、其他相关要求
获得新生专项资金资助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应积极参加公益活动及志愿活动,以培养社会责任感和感恩意识。各学院也要密切关注和关怀受助学生的生活和学习状况,提供必要的指导和帮助,确保他们能够更好地适应大学生活,克服困难,实现自我成长。因各种原因退学或违规违纪,将取消受助资格,收回受助资金,并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各学院要通过关爱和教育,引导学生珍惜受助机会,用好每一分资金,努力成为社会的有用之才。
附件:1.广东省2025年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专项资金申请表(省内高校)
2.广州工商学院2025年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情况表
学生处
2025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