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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学校2025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5-08】

各二级学院:

为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提高教育教学和人才培养质量,健全“三全育人”机制,树立毕业生先进典型,充分发挥榜样示范引领作用,促进形成良好的校风、学风,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学校决定开展2025届优秀毕业生评选活动。具体事项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校普高2025届毕业生。

二、评选条件

(一)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团结同学,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在各方面能起到模范带动作用。

(二)在校期间至少一次获得校级(含)“优秀学生奖”或“优秀团员”或“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

(三)其中代表学校参加各种省市级学术竞赛并取得个人前三名或一、二等奖者;代表学校参加国家级各种学术竞赛并取得个人前十名或一、二、三等奖者;代表学校参加省市级、国家级乃至世界级的各种由官方或权威性民间机构正式举办的艺术、文化、体育竞赛并取得省市级前三名(或二等奖以上)、国家级前六名(或三等奖以上)者,都可以视为获得“优秀学生奖”。

(四)在校期间综合测评总分在全班学生人数的10%(含)以内,从中确认不超过全学院人数的4%为“优秀毕业生”。

(五)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省市级以上获奖的同学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

(六)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优秀毕业生”的评选:

1.受警告以上处分者,处分期间不能参评;

2.不能毕业者;

3.课程考核不合格者;

4.无故欠交学费、住宿费等费用者。

三、评选程序

(一)2025年5月8日至5月15日,学生申请,登录“学生综合服务平台”网址:http://yx.gzgs.edu.cn/xgxt//login.jsp,如实填写《2025届优秀毕业生评定审批表》、提交在校期间成绩单、在校期间综合测评总分班级排名(盖学院章)、获奖荣誉证书等相关材料,(详见附件2操作指引)。国际教育学院等如无法进行线上操作,可采取线下评选,学生申请,填写《广州工商学院优秀毕业生评定审批表》(附件1),并提交在校期间成绩单、在校期间综合测评总分班级排名(盖学院章)、获奖荣誉证书等相关材料的纸质版。

(二)2025年5月16日至5月23日,学院评选。各学院评选时,要严格审核学生资格和申请材料(学生成绩单、在校期间综合测评总分班级排名、荣誉证书等),课程成绩应与综合表现结合考虑。各学院毕业班辅导员和学工办主任线上审核学生申请材料,完成提交,在学院范围公示3天无异议后,填写《XX学院2025届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3),确保系统提交的学生名单与附件3汇总表的名单一致,经经办人、学工办主任、分管学生工作副院长签字、盖学院章,电子版及扫描PDF版报邮箱:3150519397@qq.com,纸质版花都校区报送至办公楼203室,三水校区报送至办公楼305室。

(三)2025年5月26日至6月4日,学生处线上复审各学院提交的材料,将汇总名单通过学生处网站进行公示5天。

(四)2025年6月上旬,学校完成评审工作,并公布最终评审结果。

四、评选名额和奖励金额

优秀毕业生奖金:500元,比例不超过全学院人数的4%。

各学院2025届优秀毕业生名额

学院

毕业生总数

优秀毕业生名额

工学院

1951

78

管理学院

1072

43

外语学院

1043

42

商学院

1771

71

会计学院

1024

41

美术学院

481

19

音乐学院

361

14

粤港澳大湾区智慧冷链产业学院

22

1

国际教育学院

770

31

附件:1.广州工商学院优秀毕业生评定审批表

2.线上毕业生奖学金办理操作指引

3.XX学院2025届优秀毕业生推荐名单汇总表

学生处

2025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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