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根据《广东省财政厅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广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粤财规〔2021〕1号)、《广州工商学院国家助学金实施办法(修订)》(广工商发〔2024〕3号)、《关于做好我校2024-2025学年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学函〔2025〕25号)等文件要求,经个人申请、各二级学院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小组审核、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审核,已评定出我校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初审名单2216名,现将初审名单进行公示(见附件)。
公示时间:自2025年5月6日起至2025年5月12日。公示期间,任何对审核结果有异议者都可以通过电话、书信或来访等形式向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进行反映,反映者要用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电话,以示负责。
办公地点:办公楼二楼203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花都校区)
办公楼三楼305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三水校区)
办公电话:020-86928305联系人:林老师
0757-88311673联系人:列老师
附件:广州工商学院2024-2025学年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初审名单.xls
学生处
2025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