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退役军人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310号)、《财政部教育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关于调整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财教〔2024〕188号)、《关于做好学校2024-2025学年春季学期退役士兵享受国家助学金工作的通知》(学函〔2025〕5号)的通知要求,2024-2025学年春季学期在校在读的退役士兵均可享受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
2024-2025学年,经个人申请、各二级学院初审、学生处复核,学校共有301人拟符合资助条件,资助标准为1850元/生/学期,合计资助金额55.685万元。现将拟资助名单进行公示(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5年4月16日至2025年4月18日,公示期内对评选结果有异议者,请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向学生处反映,反映情况时要签署真实姓名,要有具体事实;不报或不签署真实姓名的,以及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的,一律不予受理。
办公地点:办公楼203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花都校区)、办公楼305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三水校区)
办公电话:0757-88311673(三水校区)、020-86928305(花都校区)
联系人:李老师、朱老师
附件:广州工商学院2024-2025学年春季学期退役士兵享受国家助学金拟资助汇总名单
学生处
20245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