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退役军人部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21〕310号)的有关规定,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军士(原士官)的高校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等学校就读的学生(含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高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实行学费减免。
2024年,经个人申请、各二级学院初审、学生处复核,学校共有332人拟符合资助条件,其中:毕业生及在校生应征入伍109人,退役复学214人,退役入学7人,直招士官2人,合计资助金额985.04万元。现将资助名单进行公示(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4年10月31日至2024年11月2日,公示期内对评选结果有异议者,请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向学生处反映,反映情况时要签署真实姓名,要有具体事实;不报或不签署真实姓名的,以及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的,一律不予受理。
办公地点:办公楼203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花都校区)、学生活动中心二楼207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三水校区);
办公电话:0757-88311673(三水校区)、020-86928305(花都校区);
联系人:李老师、朱老师
附件:广州工商学院2024年服兵役学生国家教育资助拟资助名单
学生处
202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