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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校2023-2024学年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初审名单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4-04-25】

我校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中国人民解放军广东省军区动员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粤财规〔2021〕1号)、《广州工商学院国家助学金实施办法(修订)》(广工商发〔2024〕3号)、《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学函〔2024〕18号)等文件要求,经个人申请、各二级学院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小组审核、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审核、国家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批,已评定出我校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的初审名单。

公示时间:自2024年4月25日起至2024年4月30日。公示期间,任何对审核结果有异议者都可以通过电话、书信或来访等形式向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进行反映,反映者要用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电话,以示负责。

办公地点: 办公楼二楼203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花都校区)

                  学生活动中心二楼207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三水校区)

办公电话: 020-86928305联系人:李老师

                  0757-88311673联系人:列老师 朱老师

学生处  

2024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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