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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2023-2024学年广州市退役士兵教育培训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3-22】

各教学单位:

根据《广州市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工作实施办法》(穗退役军人规字〔2023〕1号)、《广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做好我市2024年度退役士兵教育培训资金申报工作的函》(穗退役军人函〔2024〕83号)等文件的要求,为及时做好我校2023-2024学年广州市退役士兵教育培训资金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补助对象

符合广州市安置政策(即退役后已在广州市各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办理完报到接收手续),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退役士兵:

(一)退出现役1年内报考入学(复学)高等教育和成人高等院校的;

(二)退役后曾享受过该补助,并于2023年3月新《办法》实施以来,继续参加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的退役士兵。

二、补助标准

退役士兵参加教育培训的生活补助费标准为每人每月500元,按实际入读时间计算,每年扣除寒暑假不超过10个月计发。2024年3月1日以来,参加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可继续申报。

三、申请流程及报送要求

(一)学生提交申请。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需要提交退役证复印件、复学证明复印件、银行卡复印件等纸质版材料各1份。

(二)各学院审核。各学院审核申请2023年9月-2024年6月时间段内资助的学生材料是否符合申报条件,审核无误后填写附件《退役士兵教育培训补助资金申请审核汇总表》,并以学院为单位统一收集材料及提交汇总表。

(三)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各学院上交的申请材料进行汇总、审核。

(四)学校审核。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审核无误的名单及其材料上报学校审批,审批通过后,报广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待其审核确定最终名单并下达资助资金。

四、材料提交要求及时间

(一)材料提交要求

1.纸质版

《退役士兵教育培训补助资金申请审核汇总表》、学生的退役证复印件、复学证明复印件、银行卡复印件等材料。

2.电子版

《退役士兵教育培训补助资金申请审核汇总表》,电子版材料发送至资助邮箱。

(二)提交截止时间

所有材料均需要在2024年4月3日前提交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五、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要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做好广州市退役士兵教育培训资金申报工作,认真、全面排查2023-2024学年广州市退役士兵就读我校的情况,不得出现遗漏。

(二)各学院要认真审核申请人的资格,只有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才有资格申请。

(三)各学院要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齐全、弄虚作假的,按照相关文件要求一律不予资助。


附件:《退役士兵教育培训补助资金申请审核汇总表》


学生处

2024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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