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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减免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4-09】

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帮困助学工作,切实缓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实际压力。根据《广州工商学院学生减免学费管理办法》(广工商发〔2023〕43号),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学校拟开展2023-2024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减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费减免对象

申请学费减免的学生需符合以下2项条件:

(一)全日制在读本专科学生,且为2023-2024学年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孤儿且无其他有经济能力的直系亲属资助者。

2.烈士子女、残疾军人子女无其他有劳动能力的直系亲属。

3.父母均残疾、基本无劳动能力,家庭经济以救济为主,无其他经济来源者。

二、学费减免名额

(一)共30个减免名额。

(二)各学院名额分配,请查看《广州工商学院2023-2024学年学费减免名额分配表》(附件1)。

(三)国际教育学院名额自定,经费由国际教育学院自行支出。

三、学费减免标准

学费减免每学年申请一次,每人每次1000元。

四、学费减免程序

(一)学生申请。符合学费减免条件的学生填写《广州工商学院学费减免申请表》(附件2),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交给所在二级学院审核。

(二)二级学院审核。各学院对学生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和出具意见,并填写《2023-2024学年本专科生学费减免汇总表》(附件3)。各学院于4月22中午12点,将附件2、3等学生材料纸质版签字盖章后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电子版发送至资助邮箱3150519397@qq.com。

(三)学校审批。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报学校审批。学校审批通过后,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减免学费名单及金额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

(四)公示。公示无异议后,进行学费减免。

五、工作要求

各二级学院要充分把握学费减免文件的要求,统筹安排此项工作。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原则上不予学费减免或取消其学费减免资格并责令其退还已减免的学费:违法校纪校规并在本学年内受到处分;经核实,在申请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

附件:

1.广州工商学院2023-2024学年学费减免名额分配表

2.广州工商学院学费减免申请表

3.广州工商学院2023-2024学年度学费减免汇总表

学生处

2024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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