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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级新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1-08】

校属各单位:

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秉承“正德厚生 励志修能”的校训精神,弘扬“以质立校、以生为本、突出特色、崇尚创新”的办学理念,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抓实“五进”教育实践活动平台,扎实推进我校“一站式”学生社区综合管理模式建设工作,充分调动广大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吸引更多品学兼优考生报考我校,更好提升我校生源质量,学校决定开展2023级新生奖学金的评选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学校2023级的全日制在籍普通大学本科生。

二、新生奖学金评奖基本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二)道德品质优良,遵守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大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有关的规章制度,无违纪行为,未受到违纪处分;

(三)广东省普通高考录取分数在本学院名列前四名;

(四)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诚实守信;

(五)入校后学习态度端正,学习勤奋、刻苦;

(六)入校后积极参加学校和班级组织的各项活动;

(七)学籍状态必须是“在籍”(后续发现该生学籍为“非在籍”状态,取消后续奖学金的发放)。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获得奖学金

(一)普通高考成绩在全省(广东省)同类别排名靠前;

(二)军训期间表现优秀,荣获“军训积极份子”(有证书或材料);

(三)诚实守信,没有无故欠缴学费、住宿费等;

(四)入校后积极参加各类教育实践活动、综合素养提升活动(含素质教育活动、学术研究、科技竞赛、创新创业、考证、辅修学习及各类文体活动等)。

四、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该学年度新生奖学金的评选

(一)受到纪律处分者;

(二)入校后事假累计5天以上或病假累计10天以上者;

(三)集体活动缺席三次以上者。

五、名额比例

各二级学院(含国际教育学院、粤港澳大湾区智慧冷链产业学院、广州工商学院东北州立联合科技学院)推荐2名,最终全校评选出10名。

六、评选办法和时间

(一)评选办法

参照以上条件,由各学院民主评议、确定名单后连同优秀学生的评审材料报学校审批。

(二)时间

1.2023年11月16日前:各学院将拟获奖学生资料上交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电子版发到2372965959@qq.com,纸质版提交到两校区学生资助管理资助中心办公室:花都校区办公楼204,三水校区学生活动中心207,联系人:李老师、朱老师,联系电话:020-86928305;

2.2023年1120日前:学生处、校友会审核、公示、学校审批;

3.2023年1223日:表彰奖励。

七、其他

(一)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本次评选工作,严格按照通知的要求进行认真评审,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民主评选的原则和规定的程序,组织开展评选工作;

(二)在新生奖学金评定后,发现有违纪行为者,取消其奖学金的发放,并保留追缴已发奖励权利;

(三)对已获新生奖学金的学生,凡发现有材料虚假、欺骗组织等行为,学校将撤销其所得奖项,追缴已发奖励,并予以相应的纪律处分;

(四)本通知由校友会负责解释。

附件:广州工商学院2023级新生学生奖学金审批表

广州工商学院

2023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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