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根据《广州工商学院国家助学金实施办法》、《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秋季学期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经个人申请、各二级学院评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审核,已评定出我校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的初审名单,现将初审名单进行公示(见附件1)。
公示时间:自2022年10月20日起至2022年10月27日。公示期间,任何对审核结果有异议者都可以通过电话、书信或来访等形式向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进行反映,反映者要用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电话,以示负责。
办公地点:学生活动中心二楼210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三水校区);办公电话:0757-88311673;联系人:张老师。
学生处
2022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