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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邬威琳同学为我校2020-2021学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初审补选人员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1-10-13】

根据《广州工商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实施办法(2021年修订)》、《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广工商院助发[2021]22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经个人申请、二级学院推荐、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推荐邬威琳同学(商学院2019级国际贸易B2班,学号:201926080236)为我校2020-2021学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初审补选人员,现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21年10月13日至2021年10月20日,公示期间,任何对评审结果有异议者都可以通过电话、来访或书信等形式向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反映公示对象的问题,反映者要用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以示负责。

办公地点:办公楼204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花都校区)、学生活动中心二楼210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三水校区);办公电话:020-86928305、0757-88311673;联系人:林老师、朱老师、何老师、魏老师。

学生处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1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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