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历年相关文件和国家助学贷款政策新要求,现就做好我校2021-2022学年国家助学贷款工作通知如下:
一、生源地助学贷款工作
(一)老生国开行生源地贷款
各学院根据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反馈的《XX学院老生2021-2022学年度生源地助学贷款回执验证码汇总表》筛选本学院学生,学院名称有误的请在表上更正标红色字体,并补充完整学号、回执验证码。
(二)新生国开行生源地贷款
1.新生入学时凭助学贷款纸质回执填写缓交表办理缓交手续,资助中心回收纸质回执。没有纸质回执的学生,请把回执验证码写在缓交表表头上方。
2.各学院仔细排查未通过绿色通道的助学贷款新生(如全部交清学费后还需贷款的学生),汇总《XX学院新生2021-2022学年度生源地助学贷款回执验证码汇总表》(补)。
(三)非国开行生源地助学贷款
各学院排查非国开行助学贷款新生与老生,汇总《XX学院2021-2022学年度非国开行助学贷款名单汇总表》,收齐需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盖章的受理证明,由资助中心盖章后交学生联系贷款银行办理下一步手续。学生还需与贷款银行沟通好发放贷款时在资金用途/其他摘要中备注好身份证号及姓名,否则学校无法确认是哪位学生的贷款。
以上3个汇总表及受理证明,请各学院于9月8日以学院为单位将电子版交资助中心邮箱,纸质版签名、盖章交资助中心。
二、校园地助学贷款续贷工作
我省从2020年起校园地助学贷款只办理续贷,新增贷款全部转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一)校园地助学贷款系统上申请与审查(8月30日-9月10日)
1.学院在助学贷款系统上更新辅导员带班信息
2.学院组织学生登录助学贷款系统申请
3.学院系统经办人、负责人系统上审查,复核并上报
(二)学院上报本学院助学贷款规模(时间:9月10日)
学院在助学贷款信息管理系统中新增、提交、上报贷款规模(详细操作请查:https://www.gzgs.edu.cn/xsc/info/1133/7491.htm),数据一定要报送准确,一旦报送,本学院的贷款规模将不能更改,无续贷的学院也需要报送零规模。
(三)校园地助学贷款纸质申请材料审查与提交(时间:9月13日-9月17日)
1.学院在系统中导出学生的《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校助学贷款申请表》(一式两份),让学生核对签名、填写日期,并导出学院《申请明细》。
2.学院审查学生《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校助学贷款申请表》交主管学生工作副院长签字(手签,不能盖签章)并盖学院公章(学院公章应端正、居中下压签署时间,印章用红色,必须清晰可见)、填写日期;学院审核《申请明细》,经办人、学工办主任、主管学生工作副院长签字,盖学院章。以上材料,学院于9月20日之前交资助中心。
附件:
1.《XX学院老生2021-2022学年度生源地助学贷款回执验证码汇总表》
2.《XX学院新生2021-2022学年度生源地助学贷款回执验证码汇总表》(补)
3.《XX学院2021-2022学年度非国开行助学贷款名单汇总表》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1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