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委,学生处各科室、中心,三水学工办,各系(二级学院)学工组:
现将《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学校人感染H7N9禽流感等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粤教体函〔2014〕15号)转发给你们,请贯彻落实,做好防控工作。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学校人感染H7N9禽流感等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粤教体函〔2014〕15号).doc
学生处
二○一四年二月二十七日
上一条:关于转发《教育部关于在全国各级各类学校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第九届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