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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期中实验场所安全及运行情况检查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5-05-07 点击数:

各教学单位:

根据学年工作计划及《关于做好2025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广工商发〔2025〕10号)及《广州工商学院实验室安全规范》(广工商发〔2024〕62号)要求,学校将开展本学期期中全校实验场所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1.实验场所消防安全检查。检查实验场所消防安全工作情况(包括三水校区第一实验楼、三水校区第二实验楼),具体涵盖消防栓、灭火器、安全通道、指示灯、用水用电等方面。

2.实验室记录检查。检查实验室各类日志,包括教学日志、开放登记本、安全检查记录本、仪器设备使用登记表、消毒记录本、工作室运行日志及《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5)》各项档案材料整理进展情况。

3.实验场所环境及卫生检查。检查各实验室是否全面做好卫生清洁与通风工作,安全通道通畅情况,门窗完好情况,制度上墙情况,仪器设备完好程度(包括完好或损坏数量),以及仪器设备材料工具等是否摆放整齐,水电管道线路有无破损、超负荷及乱拉等现象,电力及设备控制开关是否灵活,安防设施设备是否完好。

4.实验室危险化学品检查。检查危化品存储使用及废弃物处置,通风系统、消防设施及应急设施是否符合国家规范管理要求。

5.实验室安全准入检查。检查实验室准入制度落实情况,包括准入安全教育、考试、证书等。

6.实验室分级分类检查。检查实验室分级分类管理落实情况,包括分级分类台账、防控措施、安全信息牌等。

二、教学单位自查

1.教学单位自查。各教学单位即日起至2025年5月13日前,落实学校安全工作三级责任体系,针对检查内容,开展教学单位、实验室学期期中自查自纠,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2.材料提交。请各教学单位于5月13日前将实验场所安全自查情况说明(涵盖自查情况、存在问题及下一步整改措施)、隐患清单(附件1)及危险源风险点清单(附件2)报送至实践教学中心。所有材料的纸质版均需单位领导签名并加盖部门公章,电子版发送至邮箱710199902@qq.com。

3.各教学单位要认真组织自查,严格按照国家和学校实验室安全建设与规范管理要求,对检查出的每一处安全隐患进行登记计入台账,一般问题及时解决,重大隐患限期整改,切实做到人员落实、任务落实、责任落实。

三、学校检查

学校于2025年5月14日组建检查组,对两校区的实验场所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消防设施设备、仪器设备、应急设施设备的完好情况,卫生清洁状况、通道是否畅通,实验室准入教育情况,各类记录本填写情况,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情况,安全隐患排查情况以及自查自纠和整改事项的落实情况等。

四、检查结果使用

请各教学单位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及运行管理,学校将对本次检查情况进行通报,检查情况作为相应教师考核依据。

联系人:梁老师(17328312996)

办公地点:三水校区行政办公楼207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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