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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度校级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中期检查及结项验收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4-09-20 点击数:

各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质量工程项目建设工作安排及《广州工商学院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管理办法》(广工商发〔2023〕283号)等相关文件,决定开展2024年度校级质量工程项目中期检查、结项验收,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中期检查

(一)检查范围

本次检查的为2023-2024学年立项的校级质量工程4类项目: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虚拟仿真实验室、大学生校外实践教学基地、产教融合实践教学基地;2022年学校划拨经费支持的校级产业学院建设项目,具体项目名单详见附件2.1。

(二)检查内容及检查依据

本次检查为阶段性检查。检查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项目建设基本情况及项目进展情况;

2.项目建设取得的阶段性成绩,包括成果、经验、成效;

3.项目经费的配套与使用情况;

4.项目建设存在的问题、原因、建议及对策;

5.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下一步工作计划。

检查依据为学校文件、学校项目建设相应质量标准、项目申请材料。

(三)检查流程

1.项目自查。项目按照上述检查内容和检查依据进行自查。填写《中期检查报告》《项目建设情况表》《中期检查审核汇总表》,所有参与检查的项目须提供相应佐证材料。

2.单位审核。由项目所在单位对检查材料进行审核,确保其真实性、完整性,填写《中期检查审核汇总表》。无佐证材料或佐证材料不足者,检查不予通过。

3.学校审核。实践教学中心组织审核,报学校领导审批,审批通过,公布检查结果。

二、结项验收

(一)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的为2023-2024学年立项的校级质量工程2类项目:实验课程、综设性项目。具体项目名单详见附件3.1。

(二)验收内容及验收依据

本次验收为终结性验收,验收主要内容包括以下方面:

1.项目建设基本情、项目完成情况及后续建设规划;

2.项目建设措施及取得的成绩,包括成果、经验、成效及应用和推广情况;

3.项目建设存在的问题、原因、建议及对策;

4.项目经费的配套与使用情况。

验收依据为学校文件、学校项目建设相应质量标准、项目申请材料。

(三)验收流程及材料要求

1.项目自查。项目按照上述检查内容和检查依据组织自查。填写《项目验收登记表》《项目建设情况表》《项目验收审核汇总表》。所有参与检查的项目须提供相应佐证材料。

2.单位审核。由项目所在单位对结项材料进行审核,确保其真是性、完整性,并填写《项目验收审核汇总表》,无佐证材料、佐证材料不足或不符合要求者,验收不予通过。

3.学校审核。实践教学中心组织审核,报校领导审核后公布。

三、材料提交

1.材料要求佐证材料形式可以多种多样,例如研究报告、论文、专利、人才培养方案、教学计划、课程、网站、教材、教学活动、获奖情况等。要求成果与项目相关,本身有明显价值或者项目团队能够说明其价值。佐证材料须按照验收登记表中填报内容的先后顺序对应编辑并做好目录。

2.材料报送。

中期检查的项目负责人提交《中期检查报告》《项目建设情况表》及佐证材料,佐证材料需编制目录,材料按照《中期检查材料汇编》(样板)排列并装订成册;教学单位提交《项目建设情况表》《中期检查审核汇总表》。

结项验收的项目负责人提交《项目验收登记表》《项目建设情况表》及佐证材料,佐证材料需编制目录,材料按照《结项验收材料汇编》(样板)排列并装订成册;教学单位提交《项目建设情况表》《项目验收审核汇总表》。

各教学单位于2024年10月8日前将经单位领导审核的上述材料(电子版一份、纸质版一式二份)统一交至实践教学中心。

3.经费报销。根据《广州工商学院按本科教学经费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广工商发〔2023〕328号),通过中期检查的项目可报销至经费的70%,通过验收的可报销全部项目经费。报销经费须由项目负责人在2024年11月30日前完成。

联系人:王老师,邮箱:1210165728@qq.com,联系电话:电话17746678505,地址:三水校区办公楼207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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