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广州工商学院关于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建设的实施方案》(广工商发〔2023〕140号),结合项目建设实际情况,现就2024-2025学年校级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立项申报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载体及立项条件
(一)项目载体
本次立项的项目为实验课程、综设性实验项目、校企联合实验室、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大学生校外实践教学基地、现代产业学院6类项目。按照质量工程遴选方式,以下达任务、申报评审等方式进行。
(二)推荐立项条件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者,原则上不予立项:
1.同一项目有多个项目负责人的;
2.除综设性实验项目外,项目负责人申报多个项目的;
3.已获往年校级和省级立项名称或内容相似的项目的;
4.承担往年校级及以上质量工程项目未结项者,以及上一年度延期结项、暂缓通过或未通过结项验收者申报评审类项目的;
5.发生师德师风问题或教学事故应予以限制立项的;
6.不符合项目载体具体要求的。
二、申报项目
(一)下达任务
1.建设原则。学校依据学年度的建设目标,将建设任务下达给教学单位,教学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建设任务。
2.项目载体
项目类别 |
项目载体 |
学年度建设目标 |
建设经费标准 |
建设周期 |
材料提交 时间 |
实验教学类 |
综设性实验 项目 |
200项 |
0.1万元/项 |
1年 |
10月8日 |
实践教学类 |
大学生校外实践教学基地 |
100个 |
0.5万元/个 |
2年 |
10月8日 |
课程建设类 |
实验课程 |
200门 |
0.3万元/个 |
1年 |
10月8日 |
3.建设说明
(1)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需符合学校《广州工商学院综合性、设计性实验项目管理办法》,优先在2022级学生的实验课程中开出,各教学单位指标分配见附表,每个专业可立项4-7个综合性、设计性项目。
(2)大学生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各教学单位指标分配见附表,每个专业可立项2-4个,立项的基地须承担2021级毕业实习的集中实习。
(3)实验课程须于开课前提前一个学期完成建设,各教学单位指标分配见附表,每个专业可立项4-7项,建设标准为《广州工商学院实验课程建设质量标准(试行)》。
(二)申报评审
1.建设原则。各教学单位根据学年度建设目标,对照项目申报要求进行申报,学校组织评审,竞争性遴选。
2.项目载体
项目类别 |
项目载体 |
学年度建设目标 |
建设经费标准 |
建设周期 |
材料提交 时间 |
实验教学类 |
校企联合实验室 |
10个 |
3万元/个 |
2年 |
10月8日 |
实验教学示范 中心 |
3个 |
12万元/个 |
2年 |
10月8日 |
实践教学类 |
现代产业学院 |
3个 |
3万元/个 |
2年 |
10月8日 |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建设领导
各教学单位要充分认识实施质量工程对学校发展的重大意义,成立以院长(部主任)为组长、副院长(副主任)、专业负责人、教研室主任为成员的质量工程建设工作小组,负责教学单位项目建设的规划、遴选推荐、实施和检查等工作。
(二)形成系统布局
各教学单位要以校级质量工程建设为抓手,扎实推进各个项目,形成系统布局、规划合理、组织精心、培育得力、成效显著的局面,激发教师开展教学研究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鼓励一线教师积极申报校级质量工程项目。校级质量工程是推荐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的前提和基础,未经校级立项的项目不予推荐省级质量工程项目遴选。
(三)履行项目责任
建立“项目负责人具体实施、各教学单位组织实施、职能部门协调配合”的质量工程项目管理工作机制;项目实行项目主持人负责制,项目主持人为直接责任人,项目建设单位承担具体项目的建设责任和建设过程的监管责任,负责项目的具体实施。
四、材料提交
按照不同遴选方式要求报送项目电子和纸质版材料,详细如下:
1.申报评审类项目:以教学单位为单位报送经部门审核盖章的汇总表、申报书及佐证材料按顺序排列汇编PDF电子版和纸质版(申报书一式2份,佐证材料和汇总表各一式1份,申报书和佐证材料分开双面打印装订)。
2.下达任务类项目,按照项目要求分类装订(每份含申报书封面和各类项目建设任务表)纸质版和电子版各1份。
以上材料电子版(按照遴选方式不同,分开建立文件夹)于10月8日前发送至电子邮箱1210165728@qq.com,纸质版报送至实践教学中心(三水校区办公楼207室)。
联系人:王老师(电话17746678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