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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 年度报告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3-12-25 点击数:

各教学单位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提交2023年度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为做好2023年教学实验室年度报告的填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度报告报送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认真总结2023年度本学院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各项情况,客观、全面反映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成果和存在问题,如实填报《学院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报告》(附件)各项数据,加强审核,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各项数据的佐证材料需同步收集、整理。

2.本次统计如无特别说明,各项指标仅需填报2023年度(即20231月1日-202312月31日)数据。

3.教学实验室的界定及数量的统计方式应与关于规范实验室设置与命名的通知》(实践函〔2023〕6号提交数据保持一致。

二、报送方式

由于报送任务时间紧,任务重,请各学院务必202312月28日前完成年度报告填报工作,纸质版材料(含各项数据佐证材料)盖公章后提交到实践教学中心,同时将Word版(含各项数据佐证材料)发送到邮箱:710199902@qq.com。

联系方式:梁老师,联系电话:17328312996;办公地点:三水校区行政办公楼207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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