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 | 学校首页

【会计专业】示范教学展风采 思政融合育英才

——会计学院《税法》公开示范课圆满举行

作者:蓝冰 时间:2025-06-10 点击数:

为进一步提升课堂教学水平、促进教师成长与交流,发挥优秀教师的引领示范作用,6月5日上午,会计学院在一教B304教室举办《税法》公开示范课,由聂秀萍教授主讲“企业所得税法”的相关内容。

本次公开示范课吸引了共18位教师参与听课。作为学院推动教学交流、发挥优秀教师引领作用的重要活动,本次公开示范课通过“专业知识精讲——思政元素浸润 ——实践启示引导”的立体设计,为全院教师呈现了一堂兼具学术深度与育人温度的示范课堂。

一、创新教学流程,构建多维知识图谱

课程以“问题导向——体系建构——案例深化”为主线,逐层推进教学内容。开篇通过线上互动环节,聂教授围绕税前扣除政策设置开放性问题,引导听课教师与学生共同思考企业费用处理的核心难点,快速聚焦教学重点。在知识点回顾阶段,她以思维导图形式梳理企业所得税税制框架,清晰呈现税前扣除政策在整体税法体系中的逻辑定位,帮助学生建立系统化认知。

进入新课讲解环节,聂教授采用“案例导入法”替代传统理论灌输,结合企业的费用管理实例,生动阐释业务招待费与广宣费的扣除规则差异。她结合企业日常经营场景,细致解析两类费用的界定标准、扣除比例及政策适用边界,通过对比分析揭示政策设计背后的财税逻辑,让抽象的税法条文转化为可感知的实践指南。这种“从实践中来、到实践中去”的教学方式,既强化了知识点的可操作性,也为听课教师提供了案例教学的范本。

114A6

二、深耕课程思政,实现专业教育与价值引领同频共振

作为公开示范课的重要特色,本次课程深度挖掘税收政策中的思政元素,将专业教学与德育培养有机融合。在讲解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政策时,聂教授以救灾捐赠案例为切入点,引导学生思考企业在创造经济价值的同时应承担的社会责任。

10AD3

她指出,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虽可按规定比例在税前扣除,但更重要的是通过合规捐赠传递社会关怀,彰显企业的责任担当。这种将税收政策与社会公益相结合的讲解方式,既深化了对政策的理解,也潜移默化地培养了学生的家国情怀。

三、提炼实践启示,助力企业费用管理与风险防控

课程紧扣企业实际需求,从政策解读延伸至管理实践,提炼出三大启示供行业参考:

1.强化事前规划,优化费用结构。聂教授建议企业在进行费用支出前,充分研究税务政策差异,通过策略性设计实现费用的合理归类与优化配置。例如,在商务礼品定制中融入企业品牌元素,兼顾客户关系维护与品牌宣传功能,合法利用不同费用项目的扣除规则降低税务成本,体现了业财融合的管理智慧。

2.坚守合规底线,完善内控机制。针对费用性质区分这一难点,她强调财务人员需精准把握政策细节,建立严格的费用审核制度,确保凭证与业务实质一致。企业应杜绝人为混淆扣除项目等违规操作,避免因小失大引发税务风险,损害企业信用与长远发展。

3.秉持诚信经营,筑牢发展根基。结合税收征管现代化趋势,聂教授指出,企业税务筹划必须在合法合规框架内进行,依法纳税是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基本体现。唯有坚守诚信经营理念,将税务合规融入企业价值观,才能实现可持续发展,赢得市场与社会的双重认可。

E14D

四、示范引领促提升,共绘教学改革新图景

在课后交流环节,参与听课的教师们纷纷表示,聂教授的课程设计逻辑严密,思政元素融入自然,让专业课堂既有知识深度又有思想高度,为教师们探索课程思政提供了宝贵经验,而且本次公开课在教学方法创新、师生互动设计等方面亮点突出,尤其注重将政策讲解与企业实践相结合,有效提升了课堂的实用性和吸引力。

14F47

作为学院教学质量提升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次《税法》公开示范课不仅展现了优秀教师的教学风采,更搭建了教师交流互鉴的平台。会计学院未来也将持续推进优质课程建设,通过示范课、教学工作坊等多种形式,鼓励教师深耕教学创新,深化课程思政建设,培养兼具专业能力与职业素养的高素质财经人才,为学院教育教学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力。

撰稿:蓝 冰

摄影:卢倩楠

初审:蓝 冰

复审:卢倩楠

终审:彭良军


广州工商学院 2003-2025 版权所有 粤ICP备09028461号                      地址: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范湖开发区 邮编:5281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