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青年教师能力提升“一对一”结对指导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7-07 浏览量:


校属各单位:

为着力提升我校教师的素质和育人能力,推动学校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根据学校教师队伍建设发展规划,特制定此计划,请各教学单位遵照执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被指导教师。被指导教师为2022年7月及以后新入职我校,在高校同类岗位上工作经验未满1年的专任教师和辅导员。

二、指导教师资质。指导教师要求在校任职三年以上,师德师风良好,爱岗敬业;业务能力强,学校每年考核“称职”及以上等级;原则上具有高级职称,特别优秀可以为中级职称。

三、指导方式。实行“一对一”结对指导,一位专任教师指导一位专任教师,一位辅导员指导一位辅导员。

四、指导内容。通过1年的指导,帮助新入职的教职工尽快达到胜任岗位任职,融入工作角色。专任教师指导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互相听课评课、共同备课、共同申报教科研课题和项目、共同进行专业建设和课程建设、共同指导学生竞赛、指导做好兼职班主任工作、指导办理高校教师资格证和参加职称评审等。辅导员指导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学生工作事务、自身思想政治能力提升等。

五、过程管理。各教学单位定期检查指导工作成效,原则上每月不少于1次检查,跟踪了解被指导对象的成长情况。指导工作满1年后提交“一对一”结对指导考核表(附件3)、指导过程存档材料(附件4)至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学校每年评选出10%的优秀指导教师,并给予一定奖励。

六、结果使用。指导教师工作成效,按学校规定作为评先评优、职务晋级、外派访学和培训、项目申报、职称评审等的优先条件。

七、计划启动。计划随新教职工2022年8月1日校内岗前培训启动,各教学单位于8月10日前完成现有教师一对一结对指导匹配,提交《广州工商学院“一对一”结对指导安排表》(附件1)、《广州工商学院“一对一”结对指导协议》(附件2)至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八、组织机构。本计划由学校教师教学发展中心统筹,教师教学发展中心负责组织专任教师“一对一”结对指导工作,学生处负责组织辅导员“一对一”结对指导工作。

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18177349628,邮箱:1391627884@qq.com

附件:1.广州工商学院“一对一”结对指导安排表

2.广州工商学院“一对一”结对指导协议(参考模版)

3.广州工商学院“一对一”结对指导考核表

4.指导过程存档材料

广州工商学院

2022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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