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财政厅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广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粤财规〔2026〕1号)、《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关于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中录入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信息的通知》、《关于做好学校2025-2026学年春季学期退役士兵享受国家助学金工作的通知》等要求,经辅导员报送、学工办审核、学院党政联席会审议,现将刘谦等29名退役士兵享受国家助学金的相关情况进行公示。
一、公示对象
详见附件
二、公示时间
公示时间:2026年4月18日-2026年4月22日(共3个工作日)
三、意见受理
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请于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学生工作办公室潘老师反馈。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不得借机诽谤或诬告。
联系人:潘老师(电话:19075685590;邮箱:1501669111@qq.com)
联系地址:三水校区第一教学楼D202
集成电路与新能源学院
2026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