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等文件要求,经本人申请,结合班级推优、团委考核、学生党支部研究讨论,拟确定谭锦荣等12位同志列为发展对象。为加强发展党员工作的民主监督,确保发展党员质量,现对12名发展对象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请于公示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集成电路与新能源学院学生党支部反映。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不得借机诽谤或诬告。
公示时间:2026年4月13日至2026年4月20日(共5个工作日)
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19129252250;邮箱:18318100334@163.com)
郭老师(联系电话:15360051066;邮箱:269313798@qq.com)
联系地址:三水校区第一教学楼B209
中共广州工商学院集成电路与新能源学院总支部委员会
2026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