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实施办法》(2004年教育部令第20号)《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外合作办学监管工作的通知》(教外司办学【2015】1588号)和《关于开展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年度办学报告工作的通知》要求,我校中外合作办学完成了2022、2023年度报告工作,现根据教育部要求对中外合作办学在办机构的自评报告予以公示:
https://nianbao.crs.jsj.edu.cn/school/attach_down_files/85343(2022)
https://nianbao.crs.jsj.edu.cn/school/attach_down_files/85347(2023)
一、公示时间: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4月7日
二、根据《学校校务公开工作制度》,公示期内对报告内容有异议,请以电话和书面形式向学校办公室反映,反映人员请自报或署真实姓名,否则不予受理。
三、受理部门:学校办公室 联系人:姚丹
联系电话:020-86929102 地址:花都校区行政办公楼505
广州工商学院
2024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