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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秋季学期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要求,工学院严格落实《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秋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结合全国资助管理系统线上认定和学院线下认定结果,以下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等级有所调整,现将2022-2023学年秋季学期工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困难等级调整予以公示。

 一、公示对象

 见附件(公示期已过,附件予以撤下)

 二、公示期限

 2022年9月30日—2022年10月10日。

 三、意见受理

 1.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电话或邮件方式向学工办程老师反映。

 2. 反映的情况要实事求是,真实具体。

广州工商学院工学院

2022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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