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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工商学院工会委员会关于评选2023年度“模范职工小家”“优秀工会工作者”“优秀工会积极分子”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24-03-26 】

校属各单位:

2023年度,在学校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董事会、党政领导的关心和支持下,学校工会团结和带领广大教职工,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坚持全心全意为教职工服务的工作理念,在做好民主管理、职工慰问、帮扶解困、活动开展、教工小家建设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为进一步加强工会组织建设,促进工会工作整体水平的提高,学校工会决定组织评选一批优秀集体和个人,请各分工会对照评选条件、评选名额、评选办法和要求,认真做好此项工作。

一、评选条件

(一)模范职工小家

1.党政重视,为工会工作提供条件。设有分管工会和教代会工作的领导;单位行政把职工小家建设工作纳入日常管理工作之中,为创建职工小家活动提供人、财、物等方面的支持;分工会负责人参加或列席有关研究教职工利益的党政联席会。

2.服务中心,发挥工会积极作用。加强对教职工的思想引领,引导教职工爱岗敬业,积极参与本单位改革发展工作,圆满完成工作任务;组织本单位教职工积极参加各类教育教学竞赛、师德医德教育等活动,不断提高教职工队伍素质;参与评选表彰各类先进,并大力宣传先进典型。有线上工作平台,经常性开展网上沟通、服务活动。

3.服务职工,依法维权。积极了解教职工需求,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建议,及时化解人事(劳动)关系矛盾;关心教职工生活,做好教职工慰问、困难帮扶、互助保障等各项工作,对特困及患重病教职工重点帮扶;重视教职工健康状况,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做好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工作;有职工小家的活动场所,能够因地制宜开展分工会文体活动,满足教职工精神文化需求。

4.推进分工会民主管理工作。落实教代会、工代会各项职权。组织好代表认真参与监督校、院务公开,保障教职工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组织好教工代表开展调研,撰写好教代会提案,为学校发展建言献策。将教代会的会议决议及会议精神及时传达给本单位教职工,落实到位。

5.及时做好新会员的发展工作,建立分工会会员信息库。

6.分工会成立满1年。

(二)优秀工会工作者

1.担任工会委员、经审委员或分工会负责人时间满1年,即2023年1月1日~12月31日;在学校年度考核中被评为称职以上。

2.及时反映会员的意见和要求,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受到会员的拥护。

3.热心工会工作,积极组织工会部署的政治活动、社会活动、文体活动,得到工会会员的好评。

4.按时、认真完成工会交办的各项任务和分管的工会职责范围内的工作。

(三)优秀工会积极分子

1.入会时间满1年,即2023年1月1日~12月31日;在学校年度考核中被评为称职以上。

2.热心工会工作,主动承担教工文体协会等组织工作或配合分工会完成较好地完成工会的各项任务;

3.积极参加工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并在活动中表现积极。

二、评选名额

(一)模范职工小家:3个

(二)优秀工会工作者:6名

(三)优秀工会积极分子:91名

三、评选办法和要求

(一)模范职工小家由各工会小组长报送书面材料并在工会评审会上进行答辩;优秀工会工作者由工会委员及各工会小组长开展自评,符合评选条件者均需上报书面自评材料,自评材料要求真实、准确,由工会委员会评审后确定。

(二)优秀工会积极分子的评选范围为在职在岗会员,按19个工会小组的会员人数分配名额,以在职在岗会员总数4%的比例评选。已提交优秀工会工作者评选材料的不再列入评选范围。采取自下而上推荐、分工会投票评选的办法。学校工会预留3个名额,评选做出特殊成绩的工会积极分子。

(三)提交材料时间

1.模范职工小家、优秀工会工作者、优秀工会积极分子纸质版材料请于2024年4月3日(星期三)上午11点前交到工会办公室过期不予参评(部门负责人及基层党支部签名确认)。

2.模范职工小家参评必须完成PPT答辩,PPT电子版发送到工会指定邮箱:gzgsgh@yeah.net,答辩时间另行通知。

以上材料由工会委员会进行评审并公示1周无异议后确定。

四、奖励办法

(一)模范职工小家:荣誉牌匾

(二)优秀工会工作者:荣誉证书

(三)优秀工会积极分子:荣誉证书

附件:

1.2023年度各分工会优秀工会积极分子名额分配表

2.2023年度模范职工小家申报表

3.2023年度优秀工会工作者申报表

4.2023年度优秀工会积极分子申报表

广州工商学院工会委员会

2024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