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会的性质
工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是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是会员和职工利益的代表。广州工商学院工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开展工会活动。
二、申请加入工会的基本程序
(一)教职工入职时,可在企业微信向工会提出入会和成为工会互助金会员的申请;
(二)经所在分工会和学校工会审批后,即可成为工会会员。
三、工会会员的基本权利
(一)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对工会工作进行监督,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对国家和社会生活问题及本单位工作提出批评与建议,要求工会组织向有关方面如实反映;
(四)在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要求工会给予保护;
(五)工会提供困难帮扶和慰问;
(六)参与工会组织的各种活动并获得相关奖励;
(七)参加关于工会工作和职工关心问题的讨论;
(八)我校工会会员有以下福利:
1.满试用期后,可享受由工会组织的暑期旅游津贴;
2.满试用期后,可享受教职工体检;
3.满试用期后,可享受生日慰问;
4.三八节、春节节日礼品;
5.住院慰问;
6.困难慰问;
7.生育慰问;
8.结婚慰问;
9.丧葬慰问;
10.退休慰问;
11.可申请升格为工会互助金会员。
四、工会会员的基本义务
根据《中国工会章程》第四条规定,工会会员需履行以下义务:
(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政治、经济、文化、法律、科学、技术和工会基本知识等;
(二)积极参加民主管理,努力完成生产和工作任务,立足本职岗位建功立业;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恪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遵守劳动纪律;
(四)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关系,向危害国家、社会利益的行为作斗争;
(五)维护中国工人阶级和工会组织的团结统一,发扬阶级友爱,搞好互助互济;
(六)遵守工会章程,执行工会决议,参加工会活动,按月交纳会费。工会会员每月缴纳的会费标准为:教师及行政教辅人员20元/月,工勤人员10元/月,由工会委托人事处在月工资中收缴。
五、本办法已经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将于2024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解释权归学校工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