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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工商学院工会工作职责

【来源: | 发布日期:2023-02-23 】

广州工商学院工会是在学校董事会、党委和上级工会领导下的教职工群众组织,是学校密切联系教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工会组织的基本任务是依照《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开展工作,从自身的特点和实际出发,表达和维护教职工群众的正当利益;代表和组织教职工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参与学校教育管理,推动学校民主建设;引导和帮助教职工提高政治和文化业务素质,做好教书育人,发动和组织教职工以主人翁的态度,积极投身学校的教育教学活动。

一、工会工作职责

1.贯彻实施上级工会和学校的工作部署和决议;围绕学校的总体工作目标及中心任务,制订工会工作规划;根据教职工的意愿,组织开展各种活动。

2.配合学校党委做好全校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对教职工进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职业道德和法纪教育。

3.依法维护教职工的民主权利;承担教代会工作机构的任务,做好教职工代表大会和工会代表大会的筹备组织及会务工作,按期召开代表大会,主持起草工会工作报告,并向大会报告工作;负责教代会的日常工作,检查督促教职工代表大会决议的执行及提案的落实情况。

4.广泛开展群众性的“三育人”活动(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做好评选表彰先进工作,培养树立典型,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充分调动和发挥教职工在学校改革建设中的积极性和创造力。

5.关心教职工生活,办好教职工的集体福利事业,协助学校做好送温暖工作,做好教职工体检、节日慰问、旅游学习等工作。关心教职工劳动条件的改善,维护教职工的人身安全和身心健康。

6.建立健全业余文化、艺术、体育组织,管理好各种教职工社团;充分利用“教职工活动中心”开展丰富多彩、健康有益、教职工喜闻乐见的文化体育活动,在促进校园文化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

7.加强青年教职工和女教职工工作,维护女教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积极开展各项增进身心健康、形式多样的活动,充分发挥青年教职工和女教职工在学校改革和各项工作中的作用。

8.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听取教职工的意见、要求和建议,及时向学校董事会、党委提供信息,发挥领导与教职工之间的桥梁作用。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和工作档案建立、管理工作。

9.积极开展“建家”活动,努力把工会建成和谐、温暖、民主的“教工之家”和“教职工信赖之家”。

10.加强工会建设和思想建设,抓好工会干部自身素质的提高和管理;做好工会会员的发展、接收工作,并对会员进行工会基本知识的教育;负责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会经费,负责管好工会财产和财务。

11.指导、检查各工会小组工作,组织评选工会积极分子和先进工会干部;开展建设“教职工之家”活动。

12.完成学校董事会、党委及上级工会交给的任务。

二、工会岗位职责

(一)工会主席岗位职责

1.组织传达学习上级工会和学校党委的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

2.根据工会章程,组织筹备学校会员代表大会和工会委员会的选举等各项工作。

3.根据上级工会要求,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制定工作计划,向各工会委员布置工作,并组织检查、总结和交流。

4.发扬民主,搞好团结,充分调动工会组织工作人员的积极性,搞好分工和协作,同心协力开展工作。抓好工会组织的自身建设工作,积极努力筹建“职工之家”。

5.组织群众积极参与民主管理学校的工作,要密切联系群众,做好调查研究工作,经常了解情况,研究和帮助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6.遵守财务制度,合理使用工会经费。

7.完成上级工会和党政交给的其他有关工作。

(二)工会副主席岗位职责

1.负责向工会会员进行会员权利和义务的教育。

2.抓好工会干部的培训工作。组织工会干部认真学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工会的基本理论知识,学习工会各类法律法规,提高工会干部政策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

3.负责接待教代会代表的申诉,并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要求,做好意见的反馈工作。

4.按规定筹备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并负责有关材料的准备及大会期间的组织工作。

5.协同主席筹建“教职工之家”工作。

6.及时记录学校工会活动及会后的传达落实工作,建立健全并负责收集整理保管好有关工会文件和工会组织的档案资料。

7.完成工会主席交办的各项工作,并积极主动地配合其他委员开展工会工作。

(三)工会组织委员岗位职责

1.负责工会的组织发展和建设工作,开展建设“职工之家”活动。

2.做好新会员入会手续,负责对会员的培养、教育及工(教)代会代表的培训。

3.协助主席搞好工会委员会的选举换届和工会干部配备工作。

4.负责先进、模范“职工之家”优秀工会干部、优秀工会积极分子的推荐评选和管理工作。

5.研究制定工会干部培训规划,组织工会干部学习、教育工作。

6.负责工会资料的收集、整理、建档工作。

7.完成工会主席交办的各项工作,并积极主动地配合其他委员开展工会工作。

(四)工会宣传委员岗位职责

1.制定和提出工会宣传工作的规划和计划,做好工会的宣传教育工作。

2.大力宣传学校改革和发展的情况,各类先进典型、先进事迹,弘扬爱校敬业、无私奉献的精神。

3.对教职工进行师德建设宣传,积极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的教育,促进教风、校风、学风的好转。

4.了解教职工的工作情况和思想动态,协助抓好教职工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5.负责工会信息工作,做好工会网站及微信公众号的运营和管理。

6.完成工会主席交办的任务,并积极配合其它委员开展工会工作。

(五)工会生活、福利委员岗位职责

1.关心教职工的生活,帮助教职工排忧解难,为广大教职工办好事、办实事。

2.做好教职工生病住院慰问、春节慰问、节日坚守岗位教职工慰问等工作。

3.组织教职工开展旅游活动。

4.做好困难教职工的帮扶、送温暖工作。

5.做好教职工体检的组织工作。

6.做好工会福利物品的采购和发放工作。

7.完成工会主席交办的各项工作,并积极主动地配合其他委员开展工会工作。

(六)工会财务委员岗位职责

1.把好工会经费使用合理、合法关,保障学校工会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

2.按规定及时向学校工会委员会提出工会经费收支预算和决算草案。

3.做好工会经费收交管理工作。根据工会法配合工会组织委员及时准确地收缴会员会费和拨交工会经费;按照国家会计制度,正确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帐户、帐簿,建立、健全各种凭证,做好帐务登记工作;做好工会财务工作报告。

4.主动地向经费审查委员会提供有关财务工作资料,汇报财务工作,接受经费审查委员会的审查。

5.完成工会主席交办的各项工作,并积极主动地配合其他委员开展工会工作。

(七)工会文体委员岗位职责

1.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重点,根据广大教职工的意愿和要求,负责组织和开展教职工丰富多彩、健康活泼的文体活动,丰富和活跃教职工的业余生活,满足教职工的精神文化需要,不断提高教职工健康水平,使广大教职工以饱满的热情和充沛的精力完成工作任务。

2.制定年度教职工体育活动和文娱活动工作计划,组织开展教职工业余文艺体育活动。推进全民健身运动,力求形式新颖、内容丰富,内涵高雅,寓教于乐活动的深入开展,组织和做好教职工文体活动。

3.加强教职工体育建设,尽可能为他们创造条件,支持和鼓励教职工开展各项体育活动。

4.关心、支持教职工各业余文娱团体和体育队伍建设。

5.完成工会主席交办的各项工作,并积极主动地配合其他委员开展工会工作。

(八)工会青工委员岗位职责

1.根据青年教职工的特点,积极开展有利于他们健康成长的思想教育和师德教育活动,做学校文明建设的主力军。

2.根据青年教职工的意愿,积极配合开展业务培训、社会实践和文体活动。

3.关心青年教工的成长,宣传他们取得的成果,促进他们尽早成才;鼓励青年教工在职学习,参加继续教育。

4.及时反映青年教职工的意见、要求和呼声,及时向工会、学校有关部门反映,以便尽快予以解决;对不能解决的问题要作好解释宣传工作,使他们对学校的困难予以理解和体谅。

5.了解和掌握青年教职工家庭状况等基本情况,并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

6.组织未婚青年开展系列活动,为他们交友牵线搭桥。

7.完成工会主席交办的各项工作,并积极主动地配合其他委员开展工会工作。

三、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工作职责

1.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以下简称经审会)是代表会员群众对工会经费收支和财产管理情况进行审查监督的组织。工会经审工作的基本职责是对工会经费收支和财产管理情况进行审查监督。

2.通过建立健全以审计为基础的经费审查监督机制,维护国家财经法纪,促进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促进工会财产管理,促进工会经济活动规范运作,促进工会党风廉政建设。

3.加强工会经审工作,是依法治会,贯彻工会经费独立原则的客观要求,是对工会经费收支和财产管理实行民主监督和审计监督的有效途径,是健全工会监督制约机制的重要措施。

4.与工会经费和财产相关的经济活动应接受经审会的审计监督,更好地发挥经审工作在工会全局工作中的积极作用。

5.经审会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依法独立履行职责,有权直接处理职责范围内的事务;接受上级经审会的督促检查。

6.健全工会经费预算、预算执行情况(决算)审查监督制度;工会年度经费收支预算方案须经经审会审查通过,上年度工会经费预算执行情况(决算),应接受经审会审计。

7.经审会负责对工会专项资金、财务收支以及财产管理情况等进行审计。

8.经审会坚持依法审计,健全审计程序,提高审计质量,不断提高工会经费和财产管理水平。

9.经审会与工会委员会同时选举产生,并报上级工会审批。经审会委员应由政治素质高、办事能力强、有专业知识的一定代表性的教职工经民主选举产生。经审会设主任1人,委员2人。

10.经审会成员要加强培训,提高经审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忠于职守,坚持原则,扎实工作,勤政廉洁,依法规范自身行为。

11.经审会依法对工会独立实施审查、审计,对审查、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工会应认真研究处理。

四、女职工委员会工作职责

1.女职工委员是在校工会领导下,团结带领广大女职工参加学校教学、科研和其它管理服务工作,维护女教职工特殊利益和合法权益的具有民主性、代表性的代表。

2.贯彻执行党和政府有关妇女工作的方针政策,引导女职工发扬自尊、自强、自爱、自立精神,结合上级女工委工作安排和女职工工作特点做好各项工作。

3.认真学习国家有关劳动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积极维护女教职工合法权益。

4.了解、掌握女职工的思想、工作、生活等情况,听取女职工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反映,帮助解决问题和困难。

5.组织开展适合女职工特点的文体活动,促进女职工的身心健康。

6.关爱单身女教职工身心健康,组织开展各类联谊、谈心谈话等活动。

7.加强工作交流,不断拓宽工作思路,进一步提高工作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