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章程由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分则和第三章附则,共三部分构成,本校教职工在决定成为本协会会员之前,必须认真阅读本章程。
第二条 协会性质:隶属学校工会、服务教工足球爱好者的群众性组织。
第三条 协会宗旨:以球会友,丰富本校教职工业余生活。
2.会长的职责:制定协会的工作计划,主持协会的日常工作,管理、协调两个校区教职工足球活动的开展,负责本协会大型活动的筹划、开展以及与此相关的其他重要事务的处理。
4.副会长职责:协助会长做好上述工作,在会长不能履行职责时,由副会长代为履行会长职责、主持本协会的工作。
6.秘书长职责:执行协会制定的工作计划,负责协会的内部管理,收集会员对协会开展活动的要求和建议,掌管文书。
2.健康状况良好,喜欢足球运动,具有一定的足球基础。
3.缴纳 300 元人民币的入会费(会员活动经费)。
1.提出书面申请。除创始会员外,入会申请人必须向会长提出书面入会申请。入会申请必须包含如下基本内容:申请人姓名、年龄、所在部门、移动联系电话。
2.会长审核。会长自收到申请人的申请书后 7 天内完成审核,由协会秘书长负责通知申请人审核结果。
3.登记缴费。审核申请获得通过的申请人必须自申请获得通过之日起 7 天内到协会秘书处办理入会登记、缴纳会费、领取会员证。
1.自觉遵守本协会章程,严格执行本协会做出的决议。
2.积极参加本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服从协会组织管理。
4.努力提高自己的竞技水平,为协会争取更大的荣誉。
5.依照协会要求,按时缴纳会费。会员的入会费为每学期 150 元,入会时已经缴纳的 300 元入会费可以折抵会员此后一年的会费。
2.本协会会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退会:第一、严重损害本足球协会形象,或者其行为与协会宗旨相违背者;第二、每学期参加协会活动(比赛、训练)少于协会规定总数的一半者;第三、不按时缴纳会费者。退会会员的会员证必须交回,已经缴纳的会费不予退还。
1.协会的经费来源。第一,会员的入会费及每学期缴纳的会费;第二,会员赞助和社会赞助。
2.经费的使用。协会经费由会长依照协会活动的实际需要开支,秘书长账簿管理。协会经费的开支项目包括:统一购买比赛服装、聘请教练的劳务费、会员参加协会活动的误餐费及所购买饮料的费用、比赛所需消耗品的购买,以及其他合理支出。
第一条 会长以及占会员总人数一半以上的会员,可提议修改本协会章程,修改章程的决议需经占会员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的会员同意方可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