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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工作职责

【来源: | 发布日期:2023-02-23 】

1.贯彻实施上级工会和学校的工作部署和决议;围绕学校的总体工作目标及中心任务,制订工会工作规划;根据教职工的意愿,组织开展各种活动。

2.配合学校党委做好全校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对教职工进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教育,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职业道德和法纪教育。

3.依法维护教职工的民主权利;承担教代会工作机构的任务,做好教职工代表大会和工会代表大会的筹备组织及会务工作,按期召开代表大会,主持起草工会工作报告,并向大会报告工作;负责教代会的日常工作,检查督促教职工代表大会决议的执行及提案的落实情况。

4.广泛开展群众性的“三育人”活动(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做好评选表彰先进工作,培养树立典型,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充分调动和发挥教职工在学校改革建设中的积极性和创造力。

5.关心教职工生活,办好教职工的集体福利事业,协助学校做好送温暖工作,做好教职工体检、节日慰问、旅游学习等工作。关心教职工劳动条件的改善,维护教职工的人身安全和身心健康。

6.建立健全业余文化、艺术、体育组织,管理好各种教职工社团;充分利用“教职工活动中心”开展丰富多彩、健康有益、教职工喜闻乐见的文化体育活动,在促进校园文化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

7.加强青年教职工和女教职工工作,维护女教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积极开展各项增进身心健康、形式多样的活动,充分发挥青年教职工和女教职工在学校改革和各项工作中的作用。

8.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听取教职工的意见、要求和建议,及时向学校董事会、党委提供信息,发挥领导与教职工之间的桥梁作用。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和工作档案建立、管理工作。

9.积极开展“建家”活动,努力把工会建成和谐、温暖、民主的“教工之家”和“教职工信赖之家”。

10.加强工会建设和思想建设,抓好工会干部自身素质的提高和管理;做好工会会员的发展、接收工作,并对会员进行工会基本知识的教育;负责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会经费,负责管好工会财产和财务。

11.指导、检查各工会小组工作,组织评选工会积极分子和先进工会干部;开展建设“教职工之家”活动。

12.完成学校董事会、党委及上级工会交给的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