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 | 学院首页

毕业生党员办理组织关系接转常见问题解答

作者: 时间:2017-11-01 点击数:

1、“我工作的企业(公司)没有党组织,怎么办?”

学生在外企就业或所在企业无党组织的,①可向单位人事部门咨询公司是否有挂靠的党组织;②也可将组织关系落实在单位所在地区的街道党工委。

2、“用人单位没有党委机构,我该怎么办?”

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时必须问清楚转入的党委名称,可向用人单位人事部门询问上级党委名称,将党员关系转入上级党委。

3、“我尚未落实就业单位,怎么办?”

毕业生党员离校时暂时没有落实就业工作单位的,可将组织关系转移到原户口所在地县级以上党组织。

4、“我要出国了,怎么办?”

毕业生党员出国留学前可以将组织关系转往原户口所在地县级以上党组织,待转往后,需在新的党组织办理党籍保留手续,回国后,再到新的党组织办理党籍恢复手续。

5、“介绍信抬头单位名称书写有误或因就业单位有变化,怎么办?”

如介绍信抬头单位名称书写有误或因就业单位有变化,需重新开具党员介绍信的,本人应持原介绍信、本人有效证件在有效期内及时返回学院党委组织部办理相关手续(如因就业单位有变化属于改派的还要提供新的报到证)。若委托办理的,要有委托书。介绍信超过有效期,将不予办理。

6、“如果组织关系已转往甲单位后不久换了新的乙单位,我该怎么办?”

这种情况可直接由甲单位开出介绍信转往乙单位,不需要回学校办理。

7、“毕业后个人入党材料放在哪?”

毕业后,办理了暂缓就业组织关系暂时保留在学校的党员,待工作单位落实或者解除暂缓就业时来校办理组织关系和党员材料的转移手续。暂缓就业到期后,一律要把党组织关系转出,如未落实单位的,则转回原户口所在地县级以上党组织。

如果你在接转党员组织关系中遇到任何问题,可以咨询所在系部负责党建工作的辅导员老师,也可以咨询学院党委组织部(020—86928196,联系人:何老师),我们将和你共同研究解决问题。

地址:广州校区:广州市花都区狮岭南环路28号

三水校区: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三花路166号

电话:020-86914401 86914402 传真:020-86929192(院办) 86914402(招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