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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届毕业生党员教育管理和组织关系接转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1-06-01 点击数: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进一步规范毕业生党员、发展对象和入党积极分子档案 材料整理、归档、交接转递和组织关系接转工作,切实做好 2021届毕业生党员的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根据《中国共产 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工作的通知(组通字〔201533号)》文件的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毕业生党员的离校前教育

各党支部要结合庆祝建党100周年纪念活动,把毕业生党员教育管理工作作为当前的重要任务,根据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势,创新方式方法,教育引导全体毕业生党员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增强组织纪律观念,争做“四讲四有”合格党员,激励毕业生党员践行“德学”教育思想,自觉服务社会、奉献社会,在新的岗位上继续发挥好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要重点加强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教育,明确告知党籍和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的有关规定,严明纪律要求,对组织关系转接流程作出具体指导。

二、毕业生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档案材料整理、归档和交 接转递工作

各二级党组织要指定专人做好毕业生党员档案材料的整 理、归档和交接转递工作。按照党员材料规范化管理要求,全 体毕业生党员、发展对象、入党积极分子档案材料装入学校统 一制作的《广州工商学院发展党员专用材料袋》。归档材料包 括:入党志愿书、入党和转正申请书、自传、入党培养登记表、推荐优秀团员入党材料、发展对象政审材料、党校结业证书复印件、预备党员考察表、思想汇报以及相关会议记录、思想汇报、公示结果、入党宣誓记录等。

毕业生预备党员离校前,基层党组织应结合预备党员在预 备期中的思想政治表现和学习工作等情况,写成书面材料,由 各二级党组织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随同《入党志愿书》等 材料一并归入本人档案,以便与接收单位党组织的培养教育工 作及时衔接,为预备期满转正做好准备。组织关系保留学校的 预备党员毕业生入党相关材料暂不归入其人事档案,由二级党组织代为保管,待其转出组织关系时由各二级党组织寄出。

为便于接收单位党组织对发展对象和入党积极分子继续考察培养,有关党组织应将发展对象和入党积极分子在校表现情况形成综合材料,连同入党申请书、入党培养登记表等一并归入本人档案。对于在校期间递交过入党申请书,但尚未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毕业生,有关党组织应负责将他们的入党申请书等材料归入其本人档案。在毕业生党员、发展对象和入党积极分子档案材料的整理、归档和交接转递过程中,要办理登记和交接手续,确保档案材料完整转移。

三、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工作

各二级党组织要重视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工作,要对 2021届毕业生党员就如何接转、落实组织关系等问题在毕业前 进行教育和指导;要提醒和教育毕业生党员及时接转组织关

系,以便及时接受党组织教育、管理和监督,防止组织关系漏 转。

1.党员转出学校的毕业生党员,要事先与接收单位联系, 落实好接收单位基层党委和介绍信抬头,各二级党组织收集好 信息后,统一按《广州工商学院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转接指引 (试行)》(附件1)于61日至620日指定专人在党务系统录入毕业生党员转出信息。转出省内通过党务系统进行网上转接,转出省外除了在党务系统转接外,同时还要开具广东省委教育工委纸质介绍信和打印党员基本信息表(登录党务系统—功能栏—打印—党员基本信息表—盖各二级党组织公章),纸质介绍信回执由毕业生寄回学院党委组织部留存备查。621日前,各二级党组织向学院党委组织部提交《2021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出汇总表(省内)》(附件2)和《2021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出汇总表(省外)》(附件3)盖章,在此期间党委组织部不接受毕业生党员个人办理组织关系转出。毕业生党员党费统一交至6月份,并在党员证上做好缴纳登记。介绍信如有遗失、信息有误或单位改派的毕业生党员,请及时与院系党组织联系,院系党组织可在介绍信开出半年内根据具体情况给予重新办理,超出半年仍未落实接收组织关系的党员按“口袋”党员处理,经学院党委组织部审批后才能重新办理。

2.暂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应转到户籍 所在或居住的街道、乡镇党组织;可以转到档案挂靠单位或公 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党组织;也可以转到父母单位党组织。 暂时无法转出组织关系的毕业生党员需填写《离校毕业生党员 (组织关系保留学校)联系卡》(附件4,一式两份,个人和学院各存一份),二级党组织要写明联系方式、党支部联系人 和联系电话,以便党员联系党组织。党员组织关系保留在学校 时间一般不超过2年,符合转出组织关系条件的要及时转出。

3.出国留学和出境学习的毕业生党员,可将组织关系申请 保留在毕业时所在基层党组织,但必须与党支部保持联系,每 半年至少向党支部书面汇报一次思想工作学习情况,申请办理 程序如下:党员出国(境)前,基层党组织应要求其提交《党 员出国(境)保留组织关系(停止党籍)申请表》(附件5,一式三份,个人档案、学院和组织部各存一份),说明学习地 点、时间、留学方式、联系方式、境内联系人等情况,经二级 党组织审批后,报学校党委组织部登记备案。基层党组织应通 过适当方式,做好党员在国(境)外期间的定期联系和教育管 理工作。党员归来后,依据有关规定,填写《党员恢复组织生 活(党籍)审批表》(附件6),做好恢复组织生活有关工作。出国留学和出境学习的毕业生党员,其组织关系保留在学校的时间一般不超过5年。对因私出国并在国外长期定居的党员,出国学习研究超过5年仍未返回的党员,一般予以停止党籍。

四、毕业生党员离校安排

61日至620日,各二级党组织收集转出信息并登录党务系统操作转出,将转出党员汇总名单(附件2、附件3)报送党委办公室邮箱gzgsdb@yeah.net。学校党委组织部将不定期审批。毕业生党员离校后,转出省内的毕业生党员直接去对方党组织报到,并提醒对方及时在党务系统上接收组织关系;转出省外的毕业生党员持纸质介绍信和党员基本信息表去对方党组织报到。基层党组织要与组织关系保留在学校毕业生党员保持经常联系,跟进做好教育培训、管理服务等工作,及时做好符合转出组织关系条件的毕业生党员转出组织关系,及时通知预备党员回校办理转正手续,对经通知仍不办理转正或组织关系转出手续和无法取得联系的毕业生党员,按《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内有关规定处理。

中共广州工商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202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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