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本工作室运营管理,提升创业服务专业化、标准化、品牌化水平,打造全省“粤能创”“技能+创业”服务标杆阵地,依据《创业指导师工作室建设技术指引(试行)》、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9部门《关于印发健全创业支持体系提升创业质量若干措施的通知》(粤人社规〔2025〕23号)及佛山市创业指导师工作室“六个一”标准化建设项目相关要求,结合本工作室的特色及实际运行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室定位
佛山市陈伟创业指导师工作室是在广州工商学院践行“五创融合”全生命周期创新创业育人服务体系的重要载体,依托创新创业教育学院优质资源,以义务为大学生、佛山市创业者提供创新创业指导为核心使命,在乡村振兴、项目孵化、人才培养等领域形成了特色鲜明的服务模式。
二、工作室组织架构与职责
(一)组织架构设置
工作室实行负责人(领办人)负责制,全面统筹战略规划、资源整合与质量管控。下设工作室办公室作为日常运营执行部门(配备专职/兼职服务专员),确保创业服务顺畅运行。
(二)核心岗位职责
1.工作室领办人
由广州工商学院管理学院创新创业研究院执行院长陈伟副教授担任。
⑴统筹工作室整体发展规划,制定年度工作目标与计划,对接省、市人社部门及相关主管单位,落实“六个一”标准化建设要求。
⑵组建创业指导核心团队,聘任创业指导师,把控服务质量,打造“粤能创”服务标杆品牌。
⑶负责重大事项决策,统筹经费使用、资源整合、重点项目培育,推动“技能培训—创业孵化—资源对接—项目培育”全链条服务。
⑷总结运营经验及典型案例,参与行业交流,提升工作室在全市乃至全省影响力。
2. 工作室办公室
工作室办公室是日常运行中枢,对领办人负责。办公室应配备不少于2名专职(或明确职责的兼职)创业服务专员,确保各项创业服务落地。
核心职责如下:
(1)综合管理:执行工作室规章制度,统筹日常接待、档案管理、经费报销初审、物资保障等工作。
(2)创业指导服务:提供政策解读、项目诊断、项目推介、一对一指导等基础服务,建立创业者服务档案,落实“接待-服务-跟踪-结案-归档”全流程。
(3)创业项目库及“伴飞项目”管理:负责项目入库初审、四维标签分类、动态跟踪、资源对接推荐。
(4)品牌活动组织:策划“创业学堂·伴飞领航”系列品牌活动,聚焦智能制造、非遗技艺、AI+创业等重点领域,并完成活动资料归档。
(5)创业指导师协同:对接创业指导师资源,安排指导服务,记录服务台账,组织考核评价,落实续聘或解聘流程。
(6)质量管控与档案管理:建立“一室一档”、“一项目一档”、“一活动一档”体系,定期核查服务质量,每季度动态更新档案,确保电子与纸质同步。
(7)报送与宣传:按要求定期向佛山市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下称“中心”)提交工作简报、成果材料、宣传推文及典型案例等。
三、基础服务流程标准
工作室基础服务遵循“接待→服务→跟踪→归档”全流程管理,覆盖日常接待、创业指导、企业咨询、资源对接、创业培训、技能培训、技术研发、活动组织、项目伴飞等核心服务内容,确保服务精准化、标准化、高效化。
(一)通用服务流程
1.接待登记:创业者到访或线上对接时,创业服务专员直接接待,核对基本信息,建立《佛山市陈伟创业指导师工作室创业者服务档案》(附件1),收集创业需求。
2.需求分析:根据创业者信息进行初步分类,确定基础服务或专项服务,匹配内部创业指导师或外联创业指导师资源。
3.开展服务:提供政策解读、创业测评、项目指导、资源对接等服务,详细填写《服务内容记录表》(附件1中表二)。
4.跟踪回访:服务完成后3个工作日内回访,了解服务落实情况与项目进展,未解决问题持续跟进。
5.结案归档:取得阶段性成效或因客观原因终止服务时,由创业服务专员与创业者双签字确认,移交档案管理员归档。
6.质量评价:结案时邀请创业者填写《服务质量评价表》(附件1中表四),评价结果作为人员及创业指导师评价的依据。
(二)创业项目入库服务流程
1.筛选登记:创业服务专员根据接待创业服务的项目及创业者的实际情况,结合《佛山市陈伟创业指导师工作室创业者服务档案》(附件1)登记记录情况,对项目进行筛选并纳入创业项目资源库,录入《佛山市陈伟创业指导师工作室创业项目资源库》(附件2)。
2. 四维标签分类:对入库项目进行四维标签分类(行业/人群/阶段/需求)。
3. 动态跟踪:创业服务专员每2个月跟踪更新项目发展情况,不合格项目按程序退出。
4. 择优推荐:对在库项目择优向孵化基地、投资机构等进行“三轮推荐”,记录《佛山市创业项目资源库项目资源对接跟踪表》(附件3)。
(三)“伴飞项目”服务流程
1. 筛选:在项目辅导过程中,工作室负责人根据实际辅导情况,从入库项目中筛选一定数量的优质项目(初创/转型期、真实需求、成长潜力大),作为深度“伴飞”项目。
2. 计划制定:工作室与项目方共同制定《伴飞项目工作计划表》(附件4),明确服务内容、周期(≥6个月)、频次(≥4次)及预期成果。
3. 专属指导:安排专属的创业指导师,每次服务填写《伴飞项目服务记录册》(附件5),双签字确认。
4. 过程监管:每2个月向中心提交服务台账,台账不完整及时补正。
5. 结项验收:期满后提交完整记录册及营业执照、带动就业、投融资等佐证材料,按“服务完成度+项目成长度”验收,统一报中心。
(四)创业品牌活动组织流程
1. 年度计划:每年1月30日前制定年度活动计划表,经负责人审核及中心备案后执行,活动须以“创业学堂·伴飞领航”冠名。
2. 活动备案:每场活动前3个工作日,向中心提交活动方案/活动计划(含活动主题、地点、内容等信息)进行备案,报备后的活动不得随意变更。
3. 现场执行:做好签到、现场记录及照片、视频(素材需包含工作室的元素)采集,(签到表可以参照附件6:《佛山市创业指导师工作室活动签到表》,如为合作举办项目可以提供实际签到表)。
4. 归档宣传:活动后3个工作日内整理高清照片、签到表、宣传链接、简讯及满意度汇总,形成“一场一档”归档,并发布宣传推文。
(五)服务质量管控要求
1. 台账抽查:创业服务专员须热情专业,严禁推诿、泄露商业秘密。负责人每月抽查服务台账比例不低于20%,及时整改问题。
2. 绩效考核:将创业者满意度、项目成长率等纳入绩效考核,与绩效、创业指导师续聘挂钩。
3. 定期报送:每年6月1日、9月1日、12月1日前向中心提交工作简报及成果材料(含推文、照片、总结)。
四、档案分类管理规范
建立“统一标准、分类管理、全程留痕、动态更新”的档案体系,由档案管理员(可由创业服务专员兼任)专人负责。档案分类包括但不限于:综合管理类、创业者服务类、创业项目类、伴飞项目类、品牌活动类、创业指导师类。严格执行保密规定,服务档案至少保存3年。。
五、运营经费使用范围及要求
工作室运营经费主要来源有:财政资金支持、依托单位经费、自负盈亏收入(鼓励各工作室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开展有偿服务,保障可持续性发展)。
(一)经费使用范围
创业指导服务:创业指导师咨询费、导师劳务、培训路演、资料印制等。
场地与运营:租赁、水电、办公耗材、设备购置及简易维修。
宣传推广:政策宣传、活动推广、新媒体运营、物料制作。
资源对接:项目调研、校企合作、资源交流活动等。
(二)财政专项经费使用要求
专款专用,票据完整,定期公示,杜绝违规支出。具体报销流程由各工作室依据依托单位财务制度制定,并报中心备案。
六、创业指导师管理机制
坚持“公开选聘、量化考核、动态调整”,整合优质创业指导资源,为创业者提供专业化指导。工作室建立创业指导师库,涵盖政策、项目、市场、财务、技术、法务、知识产权、投融资等领域。
(一)选聘条件与程序
具备5年以上相关领域经验或专业资质(律师、注会、创业指导师证、技能大师等),遵纪守法,愿提供公益/半公益服务。
优先选聘行业高管、高校名师、非遗传承人、投资人等。
由工作室提名或自荐,负责人考察聘任,签订创业指导师聘任协议并发放聘书,聘期不超2年,聘用的创业指导师名单每季度向中心进行报备。
(二)服务要求与考核
1.服务形式:一对一/团体/讲座/评审等,配合“伴飞项目”及品牌活动,认真填写《佛山市陈伟创业指导师工作室创业者服务档案》(附件1);
2.须遵守保密义务,不得谋取私利;
3.及时反馈创业者需求及建议;
4.续聘与解聘:聘期结束根据履职情况续聘,成果突出者推荐参评省级创业指导专家。出现态度恶劣、无故拒绝安排、泄密、违法违规等情形,经工作室审核及中心确认后予以解聘,并收回聘书。
七、附则
1.本制度报佛山市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备案后,自2026年4月30日起试行,由佛山市陈伟创业指导师工作室负责解释,依托单位广州工商学院创新创业教育学院负责组织实施。
2.本制度不得随意修订;确需修订须经中心批准。未尽事宜按省、市相关创业服务管理规定执行。
3.中心将定期对工作室运营进行考核,结果作为评优、扶持的重要依据。
附件:
附件1:佛山市陈伟创业指导师工作室创业者服务档案
附件2:佛山市陈伟创业指导师工作室创业项目资源库
附件3:佛山市创业项目资源库项目资源对接跟踪表
附件4:伴飞项目工作计划表
附件5:伴飞项目服务记录册
附件6:佛山市创业指导师工作室活动签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