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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招生最低控制分数线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3-07-21 点击数:

来源 :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文号 :粤招办普〔2023〕18号

各有关高等学校

经研究决定,广东省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含三二分段专升本转段考核)招生最低控制分数线如下:

一、普通专升本招生最低控制分数线

(一)普通考生(按专业基础课分类)

经济学(三科总分/专业综合课分数):120/70

民法(三科总分/专业综合课分数):120/95

教育理论(三科总分/专业综合课分数):120/100

大学语文(三科总分/专业综合课分数):120/85

高等数学(三科总分/专业综合课分数):105/60

生态学基础(三科总分/专业综合课分数):125/110

生理学(三科总分/专业综合课分数):130/100

管理学(三科总分/专业综合课分数):115/75

艺术概论(三科总分/专业综合课分数):120/100

 

三科总分为2门公共课+1门专业基础课(外国语言文学类中非英语类专业为1门公共课+1门专业基础课+1门专业课,下同)。

(二)职教师资类

职教师资类最低控制分数线参照普通考生最低控制分数线执行。

(三)原建档立卡考生(按专业基础课分类)

经济学(三科总分/专业综合课分数):110/60

民法(三科总分/专业综合课分数):110/85

教育理论(三科总分/专业综合课分数):110/90

大学语文(三科总分/专业综合课分数):110/75

高等数学(三科总分/专业综合课分数):95/60

生态学基础(三科总分/专业综合课分数):115/100

生理学(三科总分/专业综合课分数):120/90

管理学(三科总分/专业综合课分数):105/65

艺术概论(三科总分/专业综合课分数):110/90

各有关高等学校在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划定的最低控制分数线上,依据实际招生计划总数,按考生四科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考生。

二、三二分段专升本转段考核招生最低控制分数线

普通高等学校三二分段专升本转段考核招生最低控制分数线(省统考2科总分)为70外国语言文学类中非英语类专业为1院校自命题专业课+1门专业基础课,其中专业基础课考高等数学的最低控制分数线(省统考2科总分)为60分。


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202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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