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2024年度中外合作办学年度办学报告工作的通知》及《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现对我校2024年度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办学报告予以公示。
公示期内对报告内容有异议,请以电话和书面形式向学校办公室反映,反映人员请自报或署真实姓名,否则不予受理。
受理部门:学校办公室
联系人:姚丹
联系电话:020-86929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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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工商学院
2025年12月31日
附件:广州工商学院2024年度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办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