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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工商学子们,这些民法典知识你知道多少?

作者:梁梓雯、张议文、张素素 时间:2023-05-23 点击数:

民法典宣传月

今年5月28日

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颁布三周年纪念日

今年5月也是我国第三个民法典宣传月

此次的宣传月活动主题为

“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被称为

“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

它的内容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

让我们一起来学习!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在法律体系中居于基础性地位,也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哪些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共7编、1260条,各编依次为总则、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以及附则。通篇贯穿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着眼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对公民的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等作出明确详实的规定,并规定侵权责任,明确权利受到削弱、减损、侵害时的请求权和救济权等,体现了对人民权利的充分保障,被誉为“新时代人民权利的宣言书”。

编纂民法典的意义

2020年5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新中国历史上首部民法典,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进程中具有划时代意义的大事,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民法典的颁布对于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切实维护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要意义。

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

一是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现实需要。

二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

三是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客观要求。

四是增进人民福祉、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必然要求。

民法典与大学生

下面给大家普及几条与大学生密切联系的法令:

见义勇为免责

近年来见义勇为反被诬陷、敲诈的事件频发,“扶不扶”“救不救”也成为当今社会密切的话题。民法典原文: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害人损伤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通俗来讲,就是当你见义勇为的时候,如果不幸受了伤或者遭到了什么损害,就由那个犯错的人赔偿你,而你在见义勇为过程中,不小心导致受害人受伤,你是完全不需要赔偿受害人的。“见义勇为免责”出台,给予了见义勇为者最基本的保障,也有利于推动社会风气健康向上。

对校园贷say no

近年来,互联网金融蓬勃发展,大学生分期消费市场获得了诸多青睐,众多“校园贷”金融机构平台纷纷到高校“跑马圈地”。这些网贷平台有些并不规范,甚至设置了高额的利率和罚息,学生出现了逾期返还的情况时,个别网贷平台甚至会采取极端的手段追回借款及高额的利息。那么,作为学生应该如何维护自己的相关权益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第六百八十条【禁止高利放贷以及对借款利息的确定】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网购商品的有关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二条规定: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订立的电子合同的标的为交付商品并采用快递物流方式交付的,收货人的签收时间为交付时间。第六百零四条规定,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所以同学们不要再被不良商家欺骗,要学会利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保护自己的权益!

近年来,校园“性骚扰”事件屡被推至聚光灯下。校园安全时刻牵动着社会和家长的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学校、企业、机关等单位应当采取合理的预防、受理投诉、调查处置等措施,防止和制止利用职权、从属关系等实施性骚扰。面对骚扰勇敢说“NO”,法律为你撑腰!

妥善处理个人信息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经常会遇到个人信息泄露而被骚扰的情况,从垃圾短信到强制推销,信息泄露给我们带来了非常多的困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四条: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第一千零三十八条:信息处理者不得泄露或者篡改其收集、存储的个人信息;未经自然人同意,不得向他人非法提供其个人信息,但是经过加工无法识别特定个人且不能复原的除外。

广州工商学院供图

个人信息是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的各种信息,包括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生物识别信息、住址、电话号码、电子邮箱、健康信息、行踪信息等。个人信息中的私密信息,适用有关隐私权的规定;没有规定的,适用有关个人信息保护的规定。在日常生活中,同学们一定要擦亮自己的眼睛,保护好自己的个人信息!

霸座可制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八百一十五条明确规定:旅客应当按照有效客票记载的时间、班次和座位号乘坐;八百二十条明确规定:承运人应当按照有效客票记载的时间、班次和座位号运输旅客。

这样的规定从法律层面上对“霸座”行为进行了约束,也为正常乘车的旅客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提供了法律依据。

拒绝校园暴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九十一条:民事主体的人格权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侵害。人格权受到侵害的,受害人有权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的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当你受到欺负时,要勇敢站起来反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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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高空抛物

近年来,高空抛物坠物造成人员受伤的事件频频发生,让不少家长同学心惊胆战,而且最怕事情发生后,责任承担不明确,得不到应有的赔偿。同时最重要的就是没有办法遏制有恃无恐的高空抛物行为。

广州工商学院供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编侵权责任第十章建筑物和物件损害责任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规定了不明抛掷物、坠落物致害的责任,明确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之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

师生在规范自己行为的同时,也要学会利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做实施者,也不做懦弱者。天上掉下来的“礼物”,我们拒绝接受!

自愿参与文体活动风险相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六条:自愿参加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因其他参加者的行为受到损害的,受害人不得请求其他参加者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其他参加者对损害的发生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活动组织者的责任适用本法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至第一千二百零一条的规定。

民法典严格限定了“自甘风险”条款的适用情形,认定“自甘风险”是有前提的,即当事人对于自身能力及文体活动的危险性具有充分的认识和预见能力,但仍自愿参加。

法官提醒,参与文体活动时,活动者应增强安全意识,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参加适当的活动。一方面,应加强对活动风险及自然环境、相关设施的危险认识;另一方面,应根据自身的身体条件和兴趣爱好评估选择适合的运动项目,并审慎做好运动前、中、后的安全防范措施。

接下来

通过系列漫画

一起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作为大学生

我们要学习一些法律知识

可以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

同时也要清楚哪些行为可为

哪些行为不可为

加强自己的个人修养

也让民法典走进我们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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