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广东省学位委员会广东省教育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学士学位授权审核工作的暂行办法》(粤学位〔2014〕2号)、《广东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备案工作的通知》(粤学位办〔2016〕40号)、《广州工商学院学士学位授予专业审核工作办法(试行)》(广工商院发〔2018〕149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学校组织开展了2022年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评建工作。经专业所在学院自建自评、校内预评审、校外专家通讯评议、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评审,报校长办公会审定,拟对“公共艺术”“舞蹈编导”2个本科专业增列为2022年艺术学学士学位授予专业。现将本次评审结果予以公示。
一、公示时间:2022年3月22日至3月28日。
二、根据《学校校务公开工作制度》,公示期内对评审结果有异议,请以电话和书面形式向学校办公室反映,反映人员请自报或签署真实姓名,否则不予受理。
三、受理部门:学校办公室
联系人:林倩青 联系电话:020-86929102
地 址:花都校区行政办公楼601室
广州工商学院
2021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