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广东省学位委员会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学士学位授予管理工作的通知》和《广州工商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经会计学院、管理学院、商学院、工学院、外语学院、美术学院、音乐学院、国际教育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广州工商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决议,同意授予工学院范劲钰等21名学生工学学士学位;授予管理学院陈森淼等11名学生、会计学院张靖薇等10名学生、商学院朱雄1名学生、国际教育学院王沛仁等7名学生管理学学士学位;授予商学院柯怀益等6名学生、国际教育学院谢旭辉等2名学生经济学学士学位;授予外语学院林茂锋等3名学生文学学士学位;授予美术学院杨晶杰等5名学生艺术学学士学位;决定不授予音乐学院黎伟浚1名学生学士学位。现予以公示。
一、公示时间:2021年12月29日至2022年1月5日。
二、根据《学校校务公开工作制度》,公示期内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向学校办公室反映,反映人员请自报或署真实姓名,否则不予受理。
三、受理部门:学校办公室 联系人:冼卓桑
联系电话:020-86929177 地址:花都校区行政办公楼601室
附件:
1.《2021年下半年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生补授予学士学位名单》
2.《2021年下半年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生不授予学士学位名单》
广州工商学院
2021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