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正文

关于2021届本科生学士学位授予名单的公示

作者: 时间:2021-06-21 点击数: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第五条和《广州工商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第十条的相关规定,2021年6月21日,广州工商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2021年第四次全体会议对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提交的拟授予学士学位名单、不授予学士学位名单进行了审议、表决,决定授予2021届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生陈晓桃等4728名学生学士学位;决定补授予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生胡志敏等17名学生学士学位;决定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生谢文彪等86名学生学士学位;决定不授予李明哲等102名学生学士学位。

一、公示时间:2021年6月21日至6月25日。

二、根据《学院院务公开工作制度》,公示期内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向学校办公室反映,反映人员请自报或署真实姓名,否则不予受理。

三、受理部门:学校办公室

联系人:张建东

联系电话:86929166 地址:花都校区行政办公楼504

附件:

1.《2021届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生授予学士学位名单》

2.《2021届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生不授予学士学位名单》

3.《2021年上半年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生补授予学士学位名单》

4.《2021届成人高等教育本科生授予学士学位名单》

广州工商学院

2021年6月21日

联系我们

地址:广州市花都区狮岭南环路28号

电话:020-86929603 86914402

传真:020-86929192(院办) 86914402(招办)

学校新闻中心

招生办

学校APP



广州工商学院 2003-2021 版权所有 粤ICP备0902846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