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12月25日下午,学院财务处在花都校区教学楼学术报告厅组织召开了关于个人所得税改革新政的培训会。花都区税务局工作人员莅临我院进行专题政策解读,为大家详细讲解12月22日国务院正式发布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培训会由财务处处长黄金要主持。
花都区税务局工作人员通过接地气的方式,为大家具体讲解了纳税人识别号、综合所得计税规则、个人所得税六项专项附加扣除、预扣预缴申报等税法概念和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方式,解读了个人所得税六项专项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赡养老人、大病医疗)的具体内容、扣除条件、扣除标准,以及相关需要特别注意的地方,明确了个人所得税六项专项附加扣除的办理途径,使大家掌握个人所得税六项专项附加扣除的操作方法等。
参加培训会的还有各部门行政秘书、各院系教师代表。报告厅现场座无虚席,与会教师对个人所得税新政表示出浓厚的兴趣,积极提问,得到税务人员的逐一耐心解答。会后大家纷纷表示,培训会来得既及时又接地气,使大家受益匪浅,希望财务处今后多组织类似的培训。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将于2019年1月1日正式施行。该暂行办法与每位纳税人息息相关。通过组织召开本次培训会,使我院教职工更加具体地了解到该暂行办法将会为纳税人带来的新变化,积极推动该暂行办法的实施。(财务处 李晓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