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帮困助学工作,切实缓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实际压力,根据《广州工商学院学生减免学费管理办法(修订)》(广工商发〔2025〕161号)《广州工商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资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广工商发〔2023〕32号)等文件要求,我院成立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减免学费评选工作小组,严格按照下达的名额评审出本院减免学费名单,评审结果已通过学院党政联席会审议,现将学院终审名单公示如下: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学院赵老师反映。
公示时间:2026年3月25日至2026年3月27日(共3天)
联系人:赵老师
联系电话:13540337053
办公地点:外语楼402
邮箱:1175441370@qq.com
详细名单请见附件:语言与人文学院2025-2026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减免学费院终审名单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