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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选广州工商学院第十二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的通知

【来源: | 发布日期:2022-10-21 】

各二级学院学生会:

广州工商学院学生会第十一届委员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广东省学生联合会章程》和《广州工商学院学生会章程》的有关规定,我校第十二次学生代表大会将于2022年11月19日在花都校区体育馆召开。按照学校疫情防控要求,大会将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本次大会是在深入推进团学改革背景下的一次重要会议,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大会代表推选工作,确保大会顺利召开。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第十二次学生代表大会工作领导小组

顾问:朱特威

组长:洪卫烈

副组长:曾广志、严晓君、欧充

二、代表基本条件

1.具有广州工商学院学籍的在校全日制本科生。

2.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

3.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良好的品德和责任感,品行端正,积极上进。

4.能够真实充分反映学生诉求,积极热心表达同学意愿。

5.严格遵守校学生会章程,在学生代表大会召开期间,能够充分履行代表的义务和行使代表的权利,及时传达大会精神,加强学生与学校、学生会之间的沟通和联系。

三、代表的权利

1.通过符合学生会组织章程规定的民主程序,在学生代表大会上充分发表意见和建议,享有表决权。

2.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在职权范围内以个人或者联名方式提出提案,并对提案办理情况进行询问和监督。

4.对学生会组织的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实行监督。

四、代表的义务

1.积极行使代表权利,认真履行代表职责,按时参加相关会议。

2.认真学习,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参与学校治理的能力。

3.密切联系学生,反映学生的意见和要求。

4.监督学生会组织开展工作,提出改革措施和工作建议。

五、工作推进安排

1.11月1日前,自荐代表以个人为单位,在“广州工商学院学生会”微信公众平台或者共青团广州工商学院委员会网站下载《广州工商学院第十二次学生代表大会自荐代表人选登记表》,如实填写相关信息,由所在学院党组织及团委核实并加盖公章后,纸质版材料报送校学生会(纸质版花都校区交至医务室3楼严老师处;三水校区交至学生活动中心2楼团委办公室欧老师处),电子版材料发送至校学生会工作邮箱。11月7日前,校学生会全委会遴选产生自荐代表。

2.11月5日前,各学院学生会、各相关单位根据《广州工商学院第十二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方案》酝酿人选,召开代表大会或全委会,差额推选代表人选,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根据惯例,公示时间一般为3-5天,公示时注明公示起止时间、反映渠道等)。公示后向校学生会报送电子版及纸质版材料,包括《代表及团体代表人选正式名单》《正式代表人选登记表》《列席人员人选登记表》(附件3、4、5)。

3.11月7日前,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完成对各推荐及自荐代表的资格审查,确定名单,并在共青团广州工商学院委员会网站进行公示。

4.特邀代表推选事宜另行通知。

六、工作要求

1.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代表选举工作,按照方案提出的原则和要求,做好大会代表的推荐和筹备工作。在选举过程中要严肃组织选举纪律,要严格按照时间要求推进,仔细填写有关表格。

2.要坚持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各推选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自下而上、上下结合、反复酝酿,在广泛听取学校党团组织、学生组织以及学生意见的基础上,民主推荐代表。

3.在推选代表过程中,各单位须积极做好自荐代表的发动和宣传,配合做好宣传和氛围营造工作,确保消息准确传达,全面覆盖到各团支部和班级。

联系人:校团委严老师;校学生会朱卓荣

工作邮箱:ggsxueshenghui@126.com

联系方式:020-86914409

附件: 

 附件1:广州工商学院第十二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及名额分配方案.docx

 附件2:广州工商学院第十二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名单.docx

 附件3:广州工商学院第十二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及团体代表人选正式名单.docx

 附件4:广州工商学院第十二次学生代表大会正式代表.docx

 附件5:广州工商学院第十二次学生代表大会列席代表.docx

 附件6: 广州工商学院第十二次学生代表大会自荐代表.docx


广州工商学院学生会

2022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