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致全国青联十三届全委会和全国学联二十七大的贺信和党中央致词精神,进一步深化学生会改革,支持和引导学生会更好地服务青年学生成长成才。根据《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中青联发〔2019〕9号)和《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通知》(团粤办发〔2020〕14号)的文件精神,现对学生会深化改革落实情况进行总结和自评,公开公示内容如下:
一、广州工商学院学生会深化改革自评表
二、广州工商学院学生会章程
三、校级组织工作人员名单
四、校级组织主席团成员候选人产生办法及选举办法
五、校级学生会代表大会召开情况
六、校级学生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
七、校级组织工作人员述职评议办法
八、学校党委指导学生会组织工作情况
九、广州工商学院学生会组织改革情况
公示期间,可用书面形式或直接向校团委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并署上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公示期为7天。
联系人:洪卫烈,020—86929810,严晓君,020—86914409。
附件:
公示链接.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