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高校教学实验安全工作相关要求,进一步做好学院实验室安全建设与管理工作,现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教高厅[2017]2号)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2016年高校装备建设与实验室安全管理检查情况的通报》(粤教装备函[2017]3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广州工商学院2016年实验室安全建设与管理工作检查情况及整改意见》(广工商院实发〔2017〕1号),以及本单位实验室安全建设与管理工作的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
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2.广东省教育厅关于2016年高校装备建设与实验室安全管理检查情况的通报
3.广州工商学院2016年实验室安全建设与管理工作检查情况及整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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