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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6-2027学年第一学期期中实验场所安全及运行情况检查的通报

作者: 时间:2026-10-30 点击数:

各教学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2026-2027学年第一学期期中实验场所安全及运行情况检查工作的通知》(实践函〔2026〕25号)工作安排,实践教学中心于10月30日组织检查组对全校实验场所安全及运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一、检查内容及情况

检查组全面检查实验场所消防栓、灭火器、应急指示灯、通道畅通等情况,用水用电情况,门、窗、锁、天花板等完好情况,环境及卫生整洁情况;仪器设备、消防设施配备完好情况及定期检查情况,化学品管理情况;实验室安全准入管理;实验室日志填写情况等内容。针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隐患问题逐一记录并现场提出整改意见。从检查结果来看,全校实验场所整体运行情况良好。

二、存在主要问题

本次检查存在个别实验室卫生差、地板破损、灭火器检查记录缺失等问题。具体情况如下:

地点

场所名称

单位名称

存在问题与隐患

现场检查图片

整改意见

三水校区第二实验楼A102

数字化冷链物流研究与仿真实训室

粤港澳大湾区智慧冷链产业学院

实验室卫生较差

加强实验室卫生清洁

三水校区第二实验楼A304B

产业链大数据实验室

大健康与管理学院

静电地板多位置破损

联系后勤处处理

三水校区第二实验楼A602

数智商科(AIE)综合实训室

会计学院

灭火器检查记录缺失

补齐检查记录,落实定期检查登记

三、其它要求

1.各教学单位须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需高度重视。严格遵循“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明确专人负责整改工作,确保整改彻底到位。

2.各教学单位须切实做好教学服务保障工作,确保实验室安全条件符合标准,教学设备准备充分且功能完好,环境卫生整洁,杜绝卫生死角。严格执行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及时维护设备、清理杂物、整改隐患,规范填写实验室各类日志。

3.请各教学单位于11月6日前完成全部隐患整改工作,并向实践教学中心报送整改报告,同时附上相关佐证材料;纸质版报送至三水校区办公楼207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710199902@qq.com。

实践教学中心

2026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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