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2026-2027学年第一学期期中实验场所安全及运行情况检查工作的通知》(实践函〔2026〕25号)工作安排,实践教学中心于10月30日组织检查组对全校实验场所安全及运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一、检查内容及情况
检查组全面检查实验场所消防栓、灭火器、应急指示灯、通道畅通等情况,用水用电情况,门、窗、锁、天花板等完好情况,环境及卫生整洁情况;仪器设备、消防设施配备完好情况及定期检查情况,化学品管理情况;实验室安全准入管理;实验室日志填写情况等内容。针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隐患问题逐一记录并现场提出整改意见。从检查结果来看,全校实验场所整体运行情况良好。
二、存在主要问题
本次检查存在个别实验室卫生差、地板破损、灭火器检查记录缺失等问题。具体情况如下:
地点 |
场所名称 |
单位名称 |
存在问题与隐患 |
现场检查图片 |
整改意见 |
三水校区第二实验楼A102 |
数字化冷链物流研究与仿真实训室 |
粤港澳大湾区智慧冷链产业学院 |
实验室卫生较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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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实验室卫生清洁 |
三水校区第二实验楼A304B |
产业链大数据实验室 |
大健康与管理学院 |
静电地板多位置破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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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后勤处处理 |
三水校区第二实验楼A602 |
数智商科(AIE)综合实训室 |
会计学院 |
灭火器检查记录缺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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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齐检查记录,落实定期检查登记 |
三、其它要求
1.各教学单位须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需高度重视。严格遵循“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明确专人负责整改工作,确保整改彻底到位。
2.各教学单位须切实做好教学服务保障工作,确保实验室安全条件符合标准,教学设备准备充分且功能完好,环境卫生整洁,杜绝卫生死角。严格执行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及时维护设备、清理杂物、整改隐患,规范填写实验室各类日志。
3.请各教学单位于11月6日前完成全部隐患整改工作,并向实践教学中心报送整改报告,同时附上相关佐证材料;纸质版报送至三水校区办公楼207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710199902@qq.com。
实践教学中心
2026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