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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期末实验场所安全及运行情况检查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6-01-07 点击数:

根据学年工作计划及《广州工商学院实验室安全规范》(广工商发〔2024〕62号)要求,学校将开展本学期期末全校实验场所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全面检查实验场所消防安全、水电安全、设备设施安全、安防监控、环境卫生、仪器设备完好、化学品管理、实验室日志填写情况、实验室寒假管理责任压实情况等内容,主要包括以下:

1.实验场所消防安全检查。检查实验场所消防安全工作情况(包括三水校区第一实验楼、三水校区第二实验楼),具体涵盖消防栓、灭火器、安全通道、指示灯、用水用电等方面。

2.实验室记录检查。检查实验室各类日志,包括教学日志、开放登记本、安全检查记录本、仪器设备使用登记表、消毒记录本、工作室运行日志等填写情况。

3.实验场所设施设备及环境卫生检查。检查实验室门窗完好情况,制度上墙情况,仪器设备完好程度(包括完好或损坏数量),仪器设备材料工具等是否摆放整齐,水电管道线路有无破损、老化、超负荷及乱拉等现象,电力及设备控制开关是否灵活等。实验室卫生清洁与通风情况等。

4.实验室危险化学品检查。检查危化品存储、使用及废弃物处置,通风系统、消防设施及应急设施是否符合国家规范管理及学校要求。

5.实验室寒假管理责任压实情况检查对寒假不用的实验室,要组织专人检查,关闭仪器设备电源、水源及通风设施,前后门、窗贴封条;有涉危险化学品的教学单位(实验室)要清理、归库、封存化学药品,妥善保管和封存残留及未用完的药品,废弃物按规定处置。如有假期使用的实验室,需向学校报备,压实使用和安全管理责任(谁申请,谁使用,谁负责),实验室所属单位要对使用人员做好安全教育且签订安全责任书,使用人要填写好实验室日志及落实每日安全检查并记录,开展实验时须有指导老师在场,不得擅离职守。

二、教学单位自查

1.教学单位自查。各教学单位即日起至1月13日,落实学校安全工作三级责任体系,针对检查内容,开展教学单位、实验室自查自纠,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实验教学安全有序开展。

2.材料提交。各教学单位于1月14日前填写实验场所安全自查工作报告(附件1)及自查记录隐患清单(附件2)及寒假假期开放实验场所清单(附件3),纸质版经单位领导签名并加盖部门公章后报送至实践教学中心,电子版发送至邮箱710199902@qq.com。

3.各教学单位要认真组织自查,严格按照国家和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要求,对检查出的每一处安全隐患进行登记。一般问题立行整改,重大隐患限期整改,切实做到人员落实、任务落实、责任落实。

三、学校检查

学校检查组将于2026年1月14日对两校区实验场所的安全管理及寒假实验室安全落实工作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消防安全、水电安全、设备设施安全、安防监控、环境卫生、仪器设备完好率、化学品管理、实验教学日志填写情况、寒假管理责任压实情况等,以及各单位自查自纠和整改事项的完成情况。

四、检查结果使用

请各教学单位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及运行管理,学校将对本次检查情况进行通报,将检查情况作为相应教师考核依据。

联系人:梁老师(17328312996)

办公地点:三水校区行政办公楼207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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