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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期中实验场所安全及运行情况检查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5-10-30 点击数:

各教学单位:

根据学年工作计划及《广州工商学院实验室安全规范》(广工商发〔2024〕62号)要求,学校将开展本学期期中全校实验场所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全面检查实验场所消防安全、水电安全、设备设施安全、安防监控、环境卫生、仪器设备完好、化学品管理、实验室安全准入管理、实验室日志填写情况等内容,主要包括以下:

1.实验场所消防安全检查。检查实验场所消防安全工作情况(包括三水校区第一实验楼、三水校区第二实验楼),具体涵盖消防栓、灭火器、安全通道、指示灯、用水用电等方面。

2.实验室记录检查。检查实验室各类日志,包括教学日志、开放登记本、安全检查记录本、仪器设备使用登记表、消毒记录本、工作室运行日志等填写情况。

3.实验场所设施设备及环境卫生检查。检查实验室门窗完好情况,制度上墙情况,仪器设备完好程度(包括完好或损坏数量),仪器设备材料工具等是否摆放整齐,水电管道线路有无破损、老化、超负荷及乱拉等现象,电力及设备控制开关是否灵活等。实验室卫生清洁与通风情况等。

4.实验室危险化学品检查。检查危化品存储、使用及废弃物处置,通风系统、消防设施及应急设施是否符合国家规范管理及学校要求。

5.实验室安全准入管理检查核查实验室是否对进入实验室开展教学、科研活动的师生进行安全教育与考核。

二、教学单位自查

1.教学单位自查。各教学单位即日起至11月7日,落实学校安全工作三级责任体系,针对检查内容,开展教学单位、实验室自查自纠,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实验教学安全有序开展。

2.材料提交。各教学单位于11月6日前填写实验场所安全自查工作报告(附件1)(涵盖自查情况、存在问题及下一步整改措施)及自查记录隐患清单(附件2),纸质版经单位领导签名并加盖部门公章后报送至实践教学中心,电子版发送至邮箱710199902@qq.com。

3.各教学单位要认真组织自查,严格按照国家和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要求,对检查出的每一处安全隐患进行登记。一般问题立行整改,重大隐患限期整改,切实做到人员落实、任务落实、责任落实。

三、学校检查

学校检查组将于2025年11月7日对两校区实验场所的安全管理及开学准备工作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消防安全、水电安全、设备设施安全、安防监控、环境卫生、仪器设备完好率、化学品管理、实验室安全准入管理、实验教学日志填写情况等,以及各单位自查自纠和整改事项的完成情况。

四、检查结果使用

请各教学单位高度重视实验室安全及运行管理,学校将对本次检查情况进行通报,将检查情况作为相应教师考核依据。

联系人:梁老师(17328312996)

办公地点:三水校区行政办公楼207室


实践教学中心

2025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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