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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期中实验室安全检查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4-10-30 点击数:

各教学单位:

根据《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以及《广州工商学院实验室安全规范》(广工商发〔2024〕62号)要求,结合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年度安排,现拟定于11月4日至7日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实验室期中安全检查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各教学单位开展自查自纠

(一)时间:11月4日至11月6日

(二)自查自纠内容

1.提高责任意识,落实安全主体责任。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贯彻落实“谁使用,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的安全责任制,加强实验室安全领导,明确分工,细化责任,逐层压实安全主体责任。

2.加强实验室安全风险排查。对所配属实验室的水、电线路以及防水、防盗、防汛、防潮、防爆、防污染等设施进行检查。

3.突出安全重点,加强危险化学品管理。全面系统做好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重点检查化学品仓库,检查化学品台账、出入库登记,做到账物相符,采购、使用、储存、危险废弃物处置全流程管理登记清楚,有据可查,特别是易燃、易爆、有毒危险化学品,以及实验室废弃物处置等情况。化学品严格执行双人收发、双人记账、双人双锁、双人领取、双人使用的“五双”管理制度。对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做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将安全检查内容、人员及后续的隐患整改落到实处,做好台账记录,实行闭环管理,确保实验室安全。

4.加强实验室消防安全检查。对实验室消防设施进行检查,确认消防设施的有效性及配置的合理性,重点检查实验室灭火器是否符合标准,消防通道是否畅通,降低实验室消防安全风险。

5.做好实验室环境卫生检查。对实验室环境卫生开展检查,安排人员对实验室进行清洁,做到安全通道畅通,设备摆放有序,实验室干净整洁,营造良好的实验环境。

6.完善实验室安全教育体系。构建完整的实验室安全教育体系,加强培训与考核,提升师生的实验室安全与应急能力。

(三)材料提交

请各教学单位于2024年11月6日前完成自查,并将《XXXXX学院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期中实验室自查自纠报告》、《广州工商学院实验室危险源、风险点台账》(附件1)、《广州工商学院实验室安全自查隐患台账》(附件2)纸质版(需单位领导签名并加盖部门公章)提交至实践教学中心,电子版发送至邮箱710199902@qq.com。

二、学校检查安排

实践教学中心将组织实验室安全检查队伍于11月7日对两校区实验室安全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包括但不限于卫生清洁、安全隐患排查、自查自纠和整改落实情况。

联系人:

三水校区:梁老师,17328312996 行政办公楼207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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